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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載登檢海巡員 罰25萬送辦

強載登檢海巡員 罰25萬送辦

基隆海巡隊長陳泗川今天表示,大陸漁船「浙嶺漁69088號」越界捕魚,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可處新台幣25萬元罰緩,並將依妨害公務移送法辦。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副總局長潘進家今天上午8時在基隆海巡隊長陳泗川陪同下,於基隆海巡隊召開記者會,說明中國大陸漁船「浙嶺漁69088號」案。

潘進家表示,蘇澳漁業電台昨天上午11時32分接獲通報,蘇澳籍「瑞漁31號」漁船在彭佳嶼東北方17浬海域作業時,與越界的中國大陸260噸漁船「浙嶺漁69088號」發生絞網漁事糾紛,海洋總局立即調派巡防艇PP-10018搭載15名海巡員前往處理。

潘進家說,PP-10018下午2時抵達現場海域時,海象不佳約有7級海浪,海巡不斷擴音向越界船隻喊話「浙嶺漁69088號,麻煩停船接受檢查」,但「浙」船不予理會。

5名海巡員強行登船後,船長竟情緒突然失控,一直喊著「被抓要罰錢」,甚至揚言要跳海自盡,還東走西晃若有所思,甚至暗地將船隻設定成自動駕駛。

潘進家說,其中3名海巡員將6名船員集中在船艙,1名隊員則在駕駛艙控制另外2名船員,另有1名資深海巡員緊跟在船長身邊,事實上海巡隊員並沒有被船員挾持,海巡署並同時調派謀星艦、新北艦及PP-3007艇,另海軍軍艦也前往支援。

海巡於晚間7時30分左右,在彭佳嶼北方40浬海域以優勢警力控制大陸漁船,第2批共7名海巡員登船時,39歲的船長徐軍輝竟悄悄走到駕駛台底下摸索,被眼尖海巡發現正他正在調整自動駕駛按鈕。

「浙」船於昨天晚間在2艘巡防艇PP-3007、PP-10050壓後,及PP-10018在前雙重戒護下,今天上午6時緩緩駛進基隆港東16碼頭。

陳泗川表示,將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80條規定,100噸以上船隻越界,可處新台幣25萬元罰緩,另將9名大陸漁工偵訊後,視涉案情節輕重,依妨害公務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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