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女法輪功人員重婚被判刑
香港成報1月20日報導稱,臺灣一女子因與大陸三名男子前後登記結婚被台中法院以重婚罪判刑。該女子名叫金紅甯,於2004年5月21日陝西省公證處與陝西男子雷某某登記結婚。金明知自己為有配偶之人,基於重婚之故意,於2006年5月15日在山東省臨沂市公證處與山東男子沈某某登記結婚。之後,該女子竟故伎重演,又與四川男子盛某某結婚。2013年10月24日,台中地方法院以重婚罪判處金紅甯有期徒刑4個月。
經凱風網記者調查,被判刑的金姓女子系法輪功人員。金紅甯,又名金紅甯,金美珠,1958年8月9日出生,住臺灣台中市。在金美珠的QQ空間、“隨意寫”日誌上有大量她學習法輪功的心得體會以及轉載法輪功網站的文章。2004年1月21日,金美珠等法輪功人員到法國巴黎鬧事,曾被法國警方拘捕,法輪功網站專門對此作了報導。
金紅甯在網路上化名“小龍女”,以修煉法輪功為名勾引大陸地區的年輕男性法輪功人員。金自稱可以幫助他們辦理赴台手續,提高“修煉層次”。遭她騙婚的三名男子中,一個比她小20歲,兩個比她小23歲!
法輪功人員聲稱信仰“真善忍”、放棄“名利情”,卻幹出如此齷齪之事。該案經媒體報導後,招致一片吐槽,網友戲稱該女法輪功信徒為“采陽大盜”。此前,凱風網曾披露過多起法輪功人員“男女雙修”聚眾淫亂的案例。
法輪功人員為什麼要這樣做呢?因為她們接受了李洪志的教導。李洪志在《轉法輪》說:“現在男的女元神特別多,女的男元神特別多”,“男女雙修的目的是要采陰補陽、采陽補陰,互補互修,達到一種陰陽平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