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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囚釋憲將駁回 今年有第2波死刑

死囚釋憲將駁回 今年有第2波死刑

廢死聯盟為四十名死刑犯提出兩件釋憲聲請案,得以暫緩執行死刑。

據了解,司法院大法官已有不受理的共識,最快今天駁回這兩件釋憲案;一旦駁回,法務部必須再度決定何時執行今年度的第二波死刑。


據指出,廢死聯盟想「槍下留人」,必須為死刑犯提出新的釋憲理由,且必須重新獲得死刑犯或其家屬的授權才行。在這兩件釋憲案被駁回、廢死聯盟又未合法聲請釋憲的「空檔」,法務部將可依法執行死刑。

法務部檢察司長蔡瑞宗表示,如果大法官不受理這四十名死刑犯的釋憲聲請,法務部會重新啟動執行死刑審核小組,討論執行的標準。

蔡瑞宗說,若廢死聯盟要為死刑犯再提釋憲聲請,必須提出新的理由,並重新獲得死刑犯或家屬的授權才行;法務部長曾勇夫已指示,將分等級、階段執行四十名死刑犯,例如奪走多條人命的死刑犯,手段殘忍,考慮「優先處理」。

法務部於今年四月卅日執行四名死刑犯槍決,打破四年多來零執行的紀錄。目前待執行的死刑犯有四十人,廢死聯盟提出的兩個釋憲案,一案是針對所有死刑犯提出,另一案是以其中十四人名義提出。

兩件聲請案都提到,死刑犯在三審時,沒有受到辯護人有效協助,也就是未受「強制辯護」,這是違憲的。

而針對所有死刑犯提出的釋憲聲請案,另主張不讓被告對法院量刑結果有辯論機會,也有違憲之虞。

大法官經過激烈討論,達到不受理兩案的共識;主要理由之一是,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八十八條「強制辯護」規定,並非最高法院判決適用的法律,不能對該規定聲請解釋。

司法院已著手修正三審不適用「強制辯護」的規定,死刑犯於修法後上訴三審,一定會有律師協助。司法院官員指出,修法並不代表現行法律違憲,而是為了更加保護被告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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