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消保官索賄 耍詐脫產判刑
前行政院林姓消保官涉嫌向殯葬業者索賄,另被控9年前騙被害人養子撤告,趁機撤銷假扣押而脫產。最高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刑8月。
法院判決指出,林姓男子任職消保官期間,以幫忙業者打點濫墾山坡地、違法超挖等理由,民國85年起向殯葬業徐姓業者索賄新台幣710萬元得逞。
全案曝光後,徐姓業者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林男及妻子等人的財產逾2000萬元。徐男在民國94年過世,林男得知後趁機與律師友人游姓男子聯手設局詐騙反撲,騙徐男養子可另幫忙打婚姻無效官司,藉機取得印鑑後,擅自撤銷對林男等人的假扣押。林男等人的財產得以解凍,趕緊把財產過戶脫產。
林男、游男被最高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各判刑8月確定。至於林男另被控貪污部分,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在今年1月依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7年2月,褫奪公權6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