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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說案 張通榮:維護警民關係

關說案 張通榮:維護警民關係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5日電)基隆市長張通榮被控關說縱放酒駕婦女案,高等法院今天開庭。張通榮說,是為維護警民關係才赴警局及拍桌子,願負法律責任。

張通榮民國101年9月赴警局涉嫌關說縱放酒駕廖姓婦人,遭檢方起訴。基隆地院去年7月間以教唆公務員縱放職務上應逮捕之人,判張通榮1年8月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指定的公庫支付新台幣200萬元,以及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

案件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下午開庭,張通榮首次出庭並在庭上表示,檢方上訴無理由,當天有到警局及拍桌子,並跟所長說不要以妨害公務查辦婦人,不知道這樣的行為會這麼嚴重,若這行為須承擔法律責任,不會推卸。

張通榮聲稱出發點是善意的,是因為警方疑有執行不當,基於為了維護警民關係,考慮若見諸媒體,對警方形象有所傷害。

張通榮委任律師則說,張通榮雖是巿長,法律認知與一般人差不多,是為了避免警民衝突,張通榮認為這是自己的職責,並沒有犯罪故意。

庭訊約40分鐘結束,張通榮離開法院前,面對媒體提問,均回答「謝謝」,隨即搭車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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