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走水閘門,最重可處死刑
近日以來,國際上鋼鐵的價格日趨飆漲,價格居高不下,許多不肖之徒為圖一己之私,謀取利潤,枉顧公共的利益,竊取公有的資產。於是水溝蓋、國家建設工地用的鋼筋、天橋上的護欄等等頻頻傳出遭竊的消息,最近更發現高架道路上竟被盜走近一公里用來分隔雙向車道的鋼板,囂張之行徑已經嚴重危害到公共安全。
水閘門亦為此些不肖之徒覬覦的目標,根據統計,全台有將近六十幾座的水閘門被竊。水閘門本是用來阻隔海水倒灌,因為被竊賊整個拆下偷走,會變成一條水道,當豪雨來襲,沿海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備受威脅。竊盜罪,依照刑法第320條的規定,將會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之罰金,但是,偷走水閘門並不只是單純造成財物的損失,一但颱風來襲,水位暴漲,沒有水閘門的阻隔,很有可能造成人民的傷亡,後果不堪設想。有鑑於此,水利法有更嚴格的規定。
根據該法第91條規定,若毀損或竊盜防水之建造物除限令修復或賠償外,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但若因此造成災害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其情節重大且危害多數人之生命財產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此刑罰不可謂不重,且包商表示,小的水閘門一個重100公斤,造價3到4萬元,大型的重達500公斤,造價要10萬,不過竊賊轉賣應該不到這個價錢。所以,切莫為貪一些小利,造成人命的損失,也毀掉自己,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