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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劑量因治療不同而有差異

用藥劑量因治療不同而有差異

張奶奶患三叉神經痛到醫院就診,醫生給她開了藥物加巴噴丁,並囑咐每日三次,每次半片。她回家後仔細查看了藥品說明書,發現上面標注的「用法用量」與醫生囑咐的不同,便再次詢問。醫生解釋道,加巴噴丁藥品說明書上標注的「用法用量」是治療癲癇的劑量,治療三叉神經痛的劑量與治療癲癇的劑量是不一樣的。張奶奶按照醫生囑咐的劑量服用了加巴噴丁,幾天后便痊癒了。

患者治療疾病必須按照合理的劑量使用藥物,才能既安全又有效。用量低於用藥劑量無效,高於用藥劑量易發生不良反應,甚至中毒、危及生命。值得注意的是,部分藥物可用於治療多種疾病,因治療目的不同其用法用量存在較大的差異。例如尼莫地平用於治療腦血管病每日的劑量為80-120毫克,用於治療突發性耳聾每日的劑量為40-60毫克。

又如阿司匹林用於解熱鎮痛與用於抑制血小板聚集的劑量相差十倍以上。因此合理地使用藥物除了查看藥品說明書外,諮詢醫生或藥師更為穩妥,特別是老年人、嬰幼兒、孕婦、心肝腎功能不全的患者更需要聽從醫生的指導。

下邊對部分用藥量名詞進行解釋。

用藥劑量:指每次用藥的數量。劑量常常是一個範圍,因個體差異和年齡、體質不同,對藥物的敏感性不同,劑量有所不同。

無效量:指用量太小,藥物達不到體內的有效濃度,起不到治療作用的數量。

常用量:用量為出現最佳治療作用時的劑量,通常指18-60歲成年人的平均劑量。

極量:又稱最大治療量,在常用量的基礎上再增加用量,直加至即將出現中毒反應為止。

中毒量:用量超過極量,可引起中毒的數量。

致死量:在中毒量的基礎上再加大用量,可導致死亡的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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