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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拍妻通姦裸照違法 法官判夫敗訴

強拍妻通姦裸照違法 法官判夫敗訴

台中一名李姓女子被丈夫控告和呂姓男子通姦,法官判定因李夫和徵信員未經李女同意即闖入屋內拍攝裸身照片,嚴重侵害李女隱私權,因錄影違法取證無效,判李女無罪。

媒體報導,從事房仲業的李姓女子和呂姓男子,3年前參加公司尾牙後,呂男因喝醉由李女送回家,隔天呂男醒後發現他僅穿一條內褲,李女則全裸睡在客廳,認定和對方有過性行為。半年後李女丈夫和徵信員未會同警方便闖入呂宅,拍到李女全裸和呂男僅著內衣褲的照片,李女丈夫憤而控告李女通姦。

李女向台中地方法院供稱,她是因幫呂男搬家太累,又有裸睡習慣,絕對沒有通姦,呂男則僅認尾牙喝醉那一次,他表示,喝醉那天他完全沒有意識,是否有性行為也純屬猜測。

法官認為,呂男喝醉的性行為純屬猜測,且李女丈夫擅闖呂宅拍攝兩人裸照,侵害兩人隱私權比通姦罪還嚴重,以罪證不足為由判決李女無罪。呂男則因李女丈夫聲請再議,檢方認為呂男不知李女婚姻狀況有違常情,將另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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