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籲建構配套 司改會批犧牲被害人
速審法三讀通過,限縮檢察官上訴權,法務部認為影響被害人權益,感到遺憾,期盼司法院盡速完成完善配套措施,建構「金字塔型訴訟制度」,兼顧人權保障及訴訟經濟,讓正義的天平不傾斜。
法務部檢察司長蔡瑞宗說,速審法目前還沒有因應配套措施,法務部認為有所缺陷,希望能修改刑事訴訟法因應。
對速審法的通過,法務部發表聲明指出,速審法第八條規定,使檢察官上訴權受到剝奪,但因在現行法制下,僅檢察官可為被害人提起上訴,故檢察官上訴權限因速審法受到限縮後,被害人即使不服法院判決,也因檢察官無從上訴,莫可奈何。
期盼司法院能盡速建構完善配套措施,完成由堅實的一審事實審、二審事後審、三審法律審所組成的「金字塔型訴訟制度」的上訴審制度改造修法工作,兼顧人權保障及訴訟經濟,使正義的天平不向任一端過度傾斜。
立法院三讀通過速審法,檢察官、民間司改會口逕一致質疑速審法草率,批評只是司法院為了清理舊案,無視法官審案怠惰,犧牲被害人權益及被告上訴權的法律。
司改會甚至諷刺速審法,充其量只是司法改革的「安慰劑」,安慰效果十足,卻得不到療效。
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律師認為速審法門檻極高,就連久懸不決的案件都難以適用,更何況成千上萬的一般個案,早已被摒棄在此法的大門之外。
他擔心速審法恐怕是另一個司法磨難的開始,質疑速審法是否真能消解司法民怨。
還有檢察官批評,最高法院一再發回,讓案件流連二、三審無法確定,導致案件拖延,若檢察官上訴無理由,上級審可逕行駁回,限制檢察官上訴權,實在本末倒置,速審法相關規定,只要在刑事訴訟法增修就行,不須大費周章制訂疊床架屋的速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