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政池竊占國土 檢追公務員包庇
劉政池300萬交保 限制出境
〔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錢利忠、楊國文、鄭琪芳/台北報導〕檢調偵辦劉政池竊占國土案,發現他位在陽明山豪宅「七七行館」的一百八十一坪神秘地窟,早在六年前就蓋好,而且當時只花五天神速完工,而大興土木過程,鄰近的泉源路周遭住家竟全被蒙在鼓裡,辦案人員懷疑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和當時的國有財產局(現稱國產署)官員放水掩護,下波將約談涉案公務員。
神秘地窟 6年前就已蓋好
士林地檢署昨凌晨兩點,依涉嫌竊占、詐欺、違反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劉政池,士林地院昨上午開羈押庭,合議庭認為劉政池出入境紀錄頻繁,女婿馬修連恩又是外國人,認定劉政池有逃亡之虞,但無羈押必要,且檢方已傳訊相關證人到案,劉政池應無與證人勾串可能,裁定三百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陽管處國產署官員 疑放水
檢調前天以金屬探測器查知有秘窟後,直接出動怪手搗破,為了釐清秘窟興建過程,也以證人身分約談施作地道和秘窟的工程人員,他們向檢調說,過去有豐富的貨櫃充當地窖施工經驗,根據劉政池豪宅地形來估算過周遭的土石壓力,完全不必再打基樁鞏固地基,幾乎是日夜施工,事前還看天氣預報,選在沒雨的好天氣施工。
地窟挖出土方 恐高價轉賣
檢調訊問是誰僱工,還有施工經費的來源,廠商均未交代清楚,但檢調懷疑,豪宅下方被挖出的一萬立方米土石是具高經濟價值的肥沃土壤,恐怕已被「一石二鳥」轉賣牟利,除將一併追查流向外,還懷疑劉政池「狡兔不止一窟」。
檢調還查出,劉政池從民國八十七年起,透過中郵通公司取得舊廠房,隔年又以次女劉冠余登記負責人的九冠開發公司和親友名義,向國有財產局承租鄰地,再變更地目,並向陽管處申請拆廠房,後來才改建成雙併別墅,九十五年開始整地砍樹,隔年偷挖地窖。
雖然劉政池否認找人挖地窖涉竊占國土,不過,檢調掌握,劉政池當初疑找家族充當人頭出面承租土地,再以承租戶優先購買土地理由,僅花費三百多萬元就取得上千坪國有地,事後再向當時的農民銀行申貸高達八千五百萬元,因未繳本息成為呆帳,後來被視為不良債權後拍賣,但這筆土地最後卻又流回劉政池手上,其中是否有銀行人員掩護或其他民代護航撐腰,要一併追查。
國產署則稱,二○○六年出售七七行館相關土地,出售價格為八千多萬元,並非外界所稱三百多萬元,一切均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