齒相條解
公篤曰。齒為骨之餘。內為腎絡。關係衣祿之享受。及刑人丁。又為壽徵之一部。以及疾病。故有相當之應驗。上牙下齒也。茲選其重要而錄於后。
一.大瓣 大瓣者。牙齒大瓣也。古謂馬齒。主元氣厚而享大壽。亦主貴名之事業。有恆之成功。崇其位祿。馬齒之人心無毒。性善而慈良也。
二.小瓣 小辦者。古謂之米齒也。主聰敏而靈巧。任勞而勇為。傲上而和下。矜功而好奇。有美術技藝之特長。而享盛名。然亦主病疾也。
三.勻齊 勻齊者。牙齒勻而平齊也。主心和氣平。直快不拘。瀟灑自如。衣祿充足。通達無阻。即無族戚之累。而反受其利益尤多也。
四.堅固 堅固者。牙齒堅硬而固也。此為筋骨強而先天之元氣充足。其人多壽而剛勇。有堅執之特性。一決即認為事實。亦主貴祿也。
五.暴齒 暴齒者。錯亂不平又不齊。三個牙齒相擠。則為暴齒也。主冷退。初年破敗。而刑人丁。亦有富貴。而為勞碌走險之發達也。
六.楞掀 楞掀者。門牙齒楞生而掀露也。卜部門牙楞掀。主先刑父。而後刑母。下部門齒楞掀。主先刑母。而後刑父也。
七.尖峰 尖峰者。上下之牙齒尖露起峰也。凡火形尖峰。主勞怨走險之上貴。其他形格。均主刑剋人丁。而多冷退。以及勞碌困苦。而不壽也。
八.兩角 兩角者。兩邊各有尖齒一顆也。上牙各有角牙一顆。主幼年刑父。下齒各有角齒一顆。主幼年刑母。上下均有。主父母俱刑。而幼孤也。
九.露齒 露齒者。兩唇不固而牙齒露出也。一主招是非而多官訟。一主破梓里而多奔馳。亦主刑剋勞碌。壽者少而夭者多也。
十.天包地 天包地者。上半部牙蓋過下半部齒也。主紹繼前人餘業。而有六親之累。亦有承祧。而胃病痼疾。及隨身之病也。
十一.地包天 地包天者。下部之牙牀蓋過上半部也。主刑剋人丁。男刑妻而重配。女刑夫而再嫁。至於衣祿。亦豐足無缺也。
十二.漏痕 漏痕者。稀牙漏縫而有痕也。主父母破群而關係人丁不旺。冷退不休。耗散不已。駁雜不純。口舌官非尤多也。
十三.三十六顆 凡牙齒以多為吉。享受上等衣祿。故三十六顆。為上上祿。三十四顆。為上中祿。亦王壽根。而先天之氣充足也。
十四.三十二顆 凡三十二顆。為中上祿。三十顆。為中中祿。內有賢愚不一。勞逸不等。此兩等較多。包括各項。故社會上享受中祿之人亦多也。
十五.二十八顆 凡二十八顆。為下上祿。二十六顆。為下中祿。如出富貴之家。主夭亡疾厄。不能享受也。如不足二十六顆者。賤 而夭也。
十六.編齒 編齒者。上下皆成合縫。連編而如一也。此為奇格之一。主大貴。 享大名。立大功。創大業。乃王霸之材。勞碌成功也。
十七.重城 重城者。兩層牙齒。內外一樣平齊也。此為奇格之一。主有特別才智。又有特別技能。過目不忘。流芳身後。然妨父母。又刑子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