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相條解
公篤曰。口為出納官。又名水星。外號北岳。為五官之一。關係衣祿之享受也。其聲音發於唇口。關人應對交際也。以測量法計算。不過百分之四耳。然亦有重要點。即覆舟口之一式。乃兩口角下反。主凶死而不善終。輕亦孤苦憂愁至死也。如貴人有此口。必斷首領。或遺暗害。富紳有此口。輕則噎疾餓死。重則盜匪戕殺。亦有水中淹死者。又如富貴女娘。有此口主產厄。或懸樑自剔。或投河服毒。如貧賤有此口。則為飢寒交迫而死。凡凶危之部位。愈富貴而愈危險。愈貧賤而愈輕微也。其中分別。又以紅如塗硃者輕。青黑而枯者重。是其關鍵也。
一.上唇 上唇者。即口之上半部也。為男子之丹田。女子之血海。專主疾厄。古法皆以紅潤為吉。血足故也。女格上唇不枉而青白。主痼疾而無生育。凡上唇曲痕。主胃噎病也。
二.下唇 下唇者。即口之下半部也。為男女之腎絡。主衣祿之多寡。亦主疾厄也。如多紋。主勞碌駁雜。如有曲痕。主肺病。即子病母亦病也。
三.口角 口角者。主貴祿。即兩口角上下相交之處也。宜收斂。不宜洩露。上仰者。名曰仰月口。主貴祿。下反者。名日覆舟口。主凶死。雖富貴亦不免也。
四.承漿 承漿者。在口下有橫紋處也。即生髯處。主行船之吉凶。水上之驚恐也。如幾色混合。主花柳病。亦為清閒勞碌之區別。一小部份也。
五.溝洫 溝洫者。人中之下半節。接近上唇之處也。亦主衣祿子女。與達外之行動也。按洫以深長為吉。以淺短為不吉。洫為通達。口為容納。故也。
以上五則。為口。部之正義。與附帶關係。而各從其類。以應驗事實也。
茲將各形式例後。
一.方口 方口者。即古之四字口也。上下四角有方稜。此主大貴。而享萬鍾之厚祿。亦有特貴。而受餘蔭之福澤。又主多壽。故列為第一。
二.闊大 闊大者。即古之口能容拳是也。凡男子口宜闊大。其祿最豐隆。田宅亦汗陌。又享受盛名偉業。女格宜小厚方吉。闊大反為破敗。而耗田宅也。
三.小口 小口者。即形小之謂也。凡女格以小厚而收斂。主貴祿。次亦旺夫而進田宅。豐衣足食也。男格口小。則祿不足而減等。又多勞碌也。
四.圓厚 圓厚者。口圓而唇厚也。主衣祿豐足。平安多福。一為享受前人之餘業。一為自己創立之宏恢。均為有餘之格也。
五.仰月 仰月者。兩口角上仰如月也。口角以仰為貴。而享萬鐘之祿。又得清名。多為文貴輔佐政治人物。兼有流傳之事業於身後也。
六.唇勻 唇勻者。上下唇兩相勻配也。上唇薄而下唇厚。主胃噎氣逆病發生於中年。上唇厚而下唇薄。主痰飲水泛病於晚年。雖富貴不免。勻者方吉。
七.收斂 收斂者。上下唇收而不見。古謂一字口是也。主貴名而厚祿。聰敏而矜驕。雄談善辯。凡外交家及政客代表。多以此口為奇才。最低者。亦州邑之公務。鄉里之梓榮。排難解紛。享受厚祿也。
八.掀露 掀露者。唇掀齒露也。主招是非。六親多累。平生多官訟。及爭端。又主刑人丁。上掀先妨父。下掀先妨母。又主水氣濕氣。痰飲痼疾之有根也。
九.薄削 薄削者。上下唇均薄削。而不慎於格局也。主衣祿不充聰明有嗜好。而不務正。多弄巧而反拙。志小而妄貪。勞苦奔馳。飄搖不定。亦有壽徵也。
十.下反 下反者。兩口角下反如覆舟也。主凶死。如富貴者。凶危不免也。男子左反。亦經危險。右反稍輕。女子右反。亦經危險。左反稍輕。次則主孤苦困窮。刑剋疾厄。飢寒交迫而死也。
十一.歪斜 歪斜者。口形不正之謂也。如患病不在此例。如生成歪斜。左妨父。右刑母。又主輕舉妄動。貪多務得。其言不信。口是心非也。
十二.吹火 吹火者。即尖口。古謂雷公嘴而吹火口也。此主刑剋冷退。貧賤常有之。女格最忌。男子較輕也。主殘毒不考。刑夫剋子。乃八敗之一也。
十三.多紋 多紋者。即上下唇之紋多而粗也。主勞碌多反覆。亦善說詞。虛浮聰敏。而偏見自悞也。誇大好奇。不服錯侯。故成敗不一。亂世亦有勞而貴也。
十四.塗硃 塗硃口。即上下唇紅潤。而如硃砂也。主清名厚祿。少年顯達。多才智。有遠謀。及文章鳴世。持久穩見。堅決有恒。而多厚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