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北部地區巡防局第二三岸巡大隊巡邏人員9月19日於竹圍漁港彩虹橋下方岸際發現一枚未爆彈,立即通知國軍未爆彈處理組前往協助處理。
第二三岸巡大隊大隊長立即於第一時間前往現場坐鎮指揮,除聯繫陸軍三支部彈藥庫戰情室執勤官及未爆彈處理小組前進協處,並於現場拉起封鎖線,經未爆彈處理小組初步判定為CS鎮暴手榴彈,並表示該彈藥無殺傷力及立即危害,以沙箱防爆毯將未爆彈移運至湖口廢彈庫房,依未爆彈處理標準作業程序銷毀。
第二三岸巡大隊大隊長李仁祥表示,未爆彈仍有其危險性,呼籲民眾如發現未爆彈應立即通報相關單位,勿隨意撿拾碰觸砲彈或破片,以免造成傷害,遺憾終生。另外民眾如於港區或岸際發生危急狀況時,當立即以118免付費專線與本署人員或消防及救難單位聯繫,以利第一時間就近趕赴現場執行救援行動,確保人民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