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天鷹專案、翔昇計畫疑涉弊
陸軍AH-64E阿帕契直升機採購案與空軍經國號戰機性能提升案,遭到監察院審計部調查發現,軍方事前明知不符作戰需求,卻仍繼續執行,以致過程中出現巨額財務損失,被以「發覺各機關人員有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上之行為」為理由,遭移送監察院依法深入調查。
AH-64案代號天鷹專案,經國號性能提升代號翔昇計畫,雲豹甲車案代號迅馳專案,都是民進黨執政時期的軍事採購案。天鷹案被前陸軍司令胡鎮埔指控是錢坑,卻堅持採購;迅馳案擅改機砲口徑,也不符作戰需求,被相關單位發現弊端。
軍方執行這幾件案件都在審計部的政府預算決算報告中遭到質疑,當年在莫名原因下,突然改採不符作戰需求的武器選擇方案,進行研發或採購,審計部要求國防部必須調查,回報進度。有關監察院的質疑,國防部沒有回應。
監委調查後發現,AH-64E航電系統不適用台灣的聯合作戰環境,有多項介面無法和國軍現有的介面整合,影響作戰效能,譬如直升機油彈數量,不能採數位鏈結,只能改用人工登錄,已被監察院提出糾正,但列為機密案。另外,國防部要求美方把陸地使用的直升機,增加對海上目標辨識功能,但美方研發不出來,幸好國防部將預算撤回,否則又要當軍購凱子,監察院認為這項採購財務違失情節重大,當年決策過程是否涉及弊端,正後續調查中。
不具名監委說,翔昇計畫有不法疑慮。當年翔昇案研發成果,包括增加航程、匿蹤等多項研發工項,完全未納入後續執行的經國號性能提升的翔展案中,浪費14餘億元稅款。翔昇案應用在實際研改的翔展案中,在發動機推力無法提升,但機身重量增加,影響戰機性能,空軍早知道研發不符實際需求,但因為行政院下令,就照單全收,還表示樂觀其成。
監委透露,監察院要求國防部查處說明,翔昇案被以審計法第17條「審計人員發覺各機關人員有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上之行為,應報告該管審計機關,通知各該機關長官處分之,並得由審計機關報請監察院依法處理」,被報請監察院調查。
翔昇計畫是提升經國號戰機性能的計畫,被視為扁政府政績之一,當年決策一波三折,在執行與不執行之間擺盪,前國民黨立委邱毅曾公開指稱,漢翔公司在總統大選前,以舉行臨時董事會的方式,通過新台幣120億元的翔展計畫,質疑是鐽震案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