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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兵制

秦漢兵制

  秦朝(公元前221~前206),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其軍事制度是在戰國時期秦國商鞅變法的基礎上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公元前 206~公元220年漢承秦制,又有了新發展。
  秦、漢為鞏固和加強中央集權,建立了全國統一的軍隊,並置於皇帝的嚴格控制之下。負責全國軍事行政的官吏,秦為國尉,漢為太尉,漢武帝時改稱大司馬。戰時臨時任命將軍統兵,秦有上將軍和前、後、左、右諸將軍;漢地位最高的為大將軍,其下依次有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又有前、後、左、右諸將軍。將軍出征時常置幕府,作為參謀機構。在郡、縣分置郡尉、縣尉,協助郡守、縣令掌管軍事。東漢末,設州牧,是州郡最高行政與軍事長官。
  軍隊可分為京師兵、地方兵和邊兵三部分。京師兵主要由郎官、衛士和守衛京師的屯兵組成。郎官由郎中令統領,衛士由衛尉統領,負責宮廷內外的警衛。負責守衛京城的屯兵由中尉統領。漢朝的京師兵主要有南軍和北軍。中尉所領的屯兵駐於未央宮北,稱北軍;與之相對,由衛尉統領的稱南軍。南軍士兵大多調自內郡,北軍士兵主要調自京輔,均是一年一輪換。武帝時對京師兵作了較大改革,主要是精簡南軍,加強北軍。南軍原有2萬人,減去一半。北軍屯兵,除中壘外,又增置屯騎、步兵、越騎、長水、胡騎、射聲、虎賁,共為八校,分屯於長安城中及其附近,平時守衛京師,由皇帝派員監領,戰時以一部或全部隨將軍出征。同時,將中尉改稱為執金吾,不領北軍,只司御前先導和京城巡察。此外,改郎中令為光祿勳,擴大郎官員額,增置期門、羽林等軍。東漢時,京師兵沿襲西漢而略有裁併,將北軍八校合為五營,置北軍中候監領,末期多由宦官統領。
  地方兵置於郡、縣,一般由郡、縣尉(亦稱都尉)協助郡守或縣令統率,平時維持地方治安,戰時聽中央調遣。徵調地方兵,需以皇帝「虎符」為憑。西漢曾一度行分封制,分封的王國與侯國各自都有軍隊,王國之兵由中尉統領,侯國之兵隸屬於郡。東漢光武帝時,為加強中央集權,罷郡國都尉,後又下詔罷地方兵。從此,遇有戰爭,常派京師兵出征,或根據需要臨時從州郡招募或徵發。
  邊兵主要負責邊郡戍守,由邊郡郡守統領,下轄都尉和部都尉。為充實邊防,漢曾大量移民實邊,並行屯田,武帝時始行軍屯,屯田卒最多時達數十萬,是邊兵的重要組成部分。東漢時,邊兵制度遭到破壞,又以設置營、塢的辦法,屯兵備御。  
  軍隊有材官(步兵)、騎士(騎兵)、樓船(水兵)、輕車(車兵)等兵種。大抵平原諸郡多編練騎士、輕車,山地諸郡多編練材官,沿江、海諸郡多編練樓船。秦始皇陵附近出土的兵馬俑,正是步、騎、車等兵種混合編隊龐大陣勢的生動展現。至漢朝,車兵逐漸被淘汰。漢朝軍隊的編制,據《後漢書》記載,「大將軍營五部」,部由校尉統領,「部下有曲,曲有軍候一人」,「曲下有屯,屯長一人」。但據青海大通縣上孫家寨和居延地區出土的漢簡,部分左、右部或前、後部,曲分左、右曲或前、後曲,部、曲之下還有官(分左、 右官)、隊(分前、後隊)、什伍等。上述文獻與文物,對漢朝軍隊中、下級組織的不同記載,很可能是不同地區或軍隊存在著不盡相同的編制。
  秦朝沿襲戰國時的郡縣徵兵制。從《睡虎地秦墓竹簡》所記的情況看,男子17歲「傅籍」,以後根據戰爭需要,隨時可徵集入伍,到60歲才能免役。漢朝的兵役制度,曾有幾次變更。據《漢書》記載,男子20歲傅籍,此後每年服勞役一月,稱「更卒」。23歲以後開始服兵役,役期一般為2年,一年在本郡、縣服役,稱為「正卒」,另一年到邊郡戍守或到京師守衛,稱為「戍卒」或「衛士」。還有一種意見,認為這2年兵役統稱為「正卒」。如遇戰爭需要,還須隨時應徵入伍,至56歲才能免役。秦、漢還常謫發已科罪犯或徒隸等為 兵,稱為「謫戍」。西漢除實行徵兵制外,還實行募兵制,武帝所置的八校,主要是招募而來。東漢罷郡國兵後,徵兵制漸衰,於是也依賴招募。東漢末年,州郡官通過募兵,培植自己的勢力,從而釀成群雄割據的局面。
  秦朝的軍訓訓練制度較為嚴格。秦律規定,射手發弩不中,御手不會駕車,騎士和馬匹課試最劣者均要受罰,有關督訓官吏及負責選募者也要受罰。西漢軍隊除演練射御、騎馳、戰陣之外,每年秋季都進行教閱,又稱「都試」,並按成積優劣進行獎懲。邊郡則常有太守「將萬騎,行障塞,烽火追虜」,這種訓練帶有實戰演習的性質。
  軍隊的武器、鎧甲、糧食、馬匹,均由國家統一提供。國家設有專門的武庫。漢朝設考工令負責兵器的製作,設武庫令負責兵器的貯備、管理。有的郡國也設有工官、鐵官,負責製作器械,並將它們輸入京師。長安城中的武庫是國家最大的貯藏兵器的中心。秦、漢時,鎧甲已經制式化,均用金屬製成,式樣因兵種及職位不同而有所區別。秦朝在京城設有太倉,在滎陽建有敖倉,貯備了大批糧食,戰時有專官負責補給。漢朝還靠屯田解決軍糧的補給。秦、漢時大量使用騎兵,馬政成為國之大政。秦朝制訂了《廄苑律》等,對馬匹的放牧、調教、管理均有規定。漢朝在獎勵民間養馬的同時,在北邊、西邊均置苑養馬。景帝時有苑36所,官奴婢3萬人,養馬30萬匹;武帝時官馬達到40餘萬匹,為騎兵的發展和對匈奴作戰創造了條件。
  秦、漢時期,軍隊統一,軍權高度集中,軍隊的指揮和管理體制嚴密,兵役制度也較為完善,漢朝大量屯田,為鞏固邊防和保障軍隊供給提供了條件,這些對於中國封建社會軍事制度的發展具有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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