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走台海行騙 兩岸合逮96人
同一詐騙集團,命運大不同!兩岸聯手打擊詐騙集團行動,在台灣逮捕的46人中,有31人被收押、2少年被移少年法庭;大陸被捕的50人中,台籍25人,但大陸方面以他們行騙大陸人,必須留在大陸受審無法遣返。兩岸詐騙刑度差異大,台灣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大陸最高將面臨無期徒刑。
台中檢警根據陸方提供的偵查資料,發現網路轉帳及ATM提款地點均在台中,17日兩岸同步收網,在台中破獲2機房,逮捕主嫌高聖棓、賴叡平,及集團核心幹部張宗榆等46人、其中有2名少年,涉案情節重大的31人均被收押。
檢警查出,該集團組織龐大,每天有20多名車手去提款,單日進帳就達4、500萬元,張宗榆持假證件同時租屋多處使用,還有1處網路工程人員隨時拉線、變更機房地點逃避追緝。
幕後老闆高聖棓生活奢華,住豪宅、擁有400多萬元保時捷跑車及BMW汽車,為了「提振士氣」,幾乎是夜夜笙歌,每日固定在高級酒店慶功、宴請核心幹部。
高男為了擴大勢力範圍,還從台灣招募成員,派到大陸瀋陽駐點,兩岸同時詐騙,不分台灣人、大陸人,差別是騙台灣人還是用個資被盜用要凍結帳戶的老梗招數。
行騙大陸人則是使用剝皮妹伎倆,假冒是身世可憐的酒店小姐,需要錢才能贖身、從良;或以欠繳「歌華有線電視費用」、身分資料遭洩漏,假冒公安誘被害人上網下載程式繳費,趁機植入木馬程式,竊取其金融資料,將其存款轉匯人頭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