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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家同地址 監委揪鑑價弊端

38家同地址 監委揪鑑價弊端

監委李復甸今天說,台灣嘉義地方法院97至101年委託的不動產鑑定人,竟出現38家名稱不同的鑑定人位於同一地址,恐有弊端。
監察院日前已通過監委李復甸、馬秀如所提調查報告。監委下午將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李復甸說,法院拍賣不動產,會請不動產鑑定人鑑價,鑑價是落實司法公平很重要的機制,如果鑑價過程不公平或不透明,會讓債權人或債務人受到極大傷害。
他說,選任鑑定人本是法官職權,但台灣嘉義地方法院卻長期委由民間成立的業者聯誼會,自行分配不動產鑑價案件,顯然已逾越相關法令授權範圍,有不當。
李復甸指出,台灣嘉義地方法院民國97年至101年委託的不動產鑑定人中,竟出現38家名稱不同的鑑定人位於同一地址,分別共用3門電話。
監委擔心,這可能會有不肖業者以借牌掛名方式壟斷法院鑑價業務的風險。
李復甸說,也發現有些鑑價業者的同地址,另設有不動產公司,「如果是自己去鑑價、自己有機會去買這個不動產,那弊端就太大了」。
他說,監委提報告,希望司法院全面檢討鑑定估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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