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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水廠旁 縣長保證內林焚化廠不運轉

淨水廠旁 縣長保證內林焚化廠不運轉

雲林縣議會昨日召開臨時會,再次討論林內焚化廠撤仲案,縣長蘇治芬強調,林內淨水廠就在旁邊,焚化爐絕對不可能運轉,她支持撤仲,但律師團意見九成認為勝算不大,是否提撤仲會再與律師討論。
撤仲案 縣長:與律師討論
林內焚化廠仲裁案縣府敗訴,縣府需支付達榮公司二十九.五億元,縣議員陳河山等多位議員,於上月議會臨時會要求縣府在本月三十日前提出撤銷仲裁。
昨天縣議會針對林內焚化廠撤銷仲裁案進行專案報告,環保局長葉德惠表示,評估仲裁法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縣府提撤仲均無成立可能性,至於議員提到達榮公司購地、工程款灌水問題,因刑事判決尚未確定,不符合撤仲要件,逕行提起訴訟,也可能會被法院程序駁回,徒增訴訟費用支出。
陳河山指出,縣府提撤仲提供二千萬擔保品,即可暫停支付年利率五%的利息,一年約一億四千萬元,也不用擔心達榮查封縣有土地,縣府為什麼要讓自己的權益喪失,百思不得其解。
蘇治芬表示,撤仲訟訴費約需八千多萬元,對縣府財政負擔大,對於法律行為需考量勝算再提出決定,她個人支持撤仲,律師團認為九成勝算不大,因為還有一成機會,是否提出將與律師見面討論。
縣議員李明哲表示,為保縣產,建議議會也組律師團評估;副議長林逢錦強調,撤仲訴訟費八千萬元,但提撤仲一年可省一億四千萬元利息,縣府為什麼不做。
對於議員質疑,蘇治芬語氣激動說,現任者是在善後,林內淨水廠就在旁邊,焚化廠絕不可能運作,當初環評為什麼過,那才奇怪?她才疏學淺,尊重法律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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