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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度代孕 國健署年底提修法

有限度代孕 國健署年底提修法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1日電)國民黨籍立委江惠貞將提案修法,有限度開放代理孕母;衛福部國健署副署長孔憲蘭說,國健署研擬修法條文,預計今年底前提出。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江惠貞接到民眾陳情,一對48歲不孕夫妻,因妻子子宮異常,多年嘗試生育都苦無結果,且國內未開放代理孕母,想到國外尋求代孕除要價新台幣數百萬元,也缺乏保障,擔心無法順利帶小孩回台灣。

江惠貞說,她接到許多相關陳情,顯見民間有代孕需求,但代理孕母法制化卻一路走來坎坷波折,從民國93年討論至今都沒下文,應設法往前走一小步,先開放委託者提供合法受精卵代孕,測試社會反應。

據江惠貞提出修法草案,施行代孕人工生殖須符合妻子具先天性無子宮或子宮因病切除者,或經醫師證明因子宮疾病或全身性疾病不適合懷孕。代孕者則應有年齡限制、需有生產經驗、且不能提供卵子,屬「借腹型孕母」,並須經專業機構評估,確定身心、生活狀況適合代孕。

至於代孕者有沒有報酬?江惠貞說,代孕屬無償行為,但委託者應提供營養費、產檢費及懷孕無法工作的工時補償,這些金額都可以公式計算,且代孕可限制次數,不必擔心代孕商業化。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副署長孔憲蘭說,代孕合法化仍有許多爭議,且為顧及代孕者、委託者及胎兒權益,修法更困難,也難以擬出讓眾人都滿意的條文,但國外代孕行之有年,台灣可參考,增修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朝年底提出版本方向努力。

她說,修法朝同時提供精卵的不孕委託者應盡早開放、僅提供精或卵的委託者也應開放、代孕屬無償行為且政府應積極介入管理方向規劃。

不過,國民黨籍立委王育敏對修法持保留態度。她說,代孕沒國際標準,各有國家贊同或反對,代表這個議題在天平兩端拉鋸,而台灣還沒準備好,若貿然開放,恐怕衍生許多爭端。

她說,兒童少年保護團體憂心胎兒權益,女權團體則質疑代孕會有子宮商品化及階級議題,若孕母為錢代孕,是否成為有錢女性對貧窮女性的剝削?

王育敏表示,代孕不是捐血這麼簡單,若政府有意開放,就應審慎評估風險和可能遭遇的問題,訂定專法管理,而非僅處理人工生殖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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