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逆轉 國道7號起死回生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30日電)國道7號開發原環評專案小組建議「不予開發」,環保署今天召開環評大會,投票表決決定「進二階環評」,讓此案起死回生。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30日上午召開第242次環評大會,審查討論其中一案為國道7號高雄路段開發計畫。
開發單位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局,計畫從高雄小港區沿南星路往南跨越台17線,全長約23公里,設有8處交流道,總預算新台幣600多億元。國工局及高雄市政府多次強調,國道7號對於大高雄地區未來經濟發展,影響甚鉅。
此案因國7開發能否解決目前國道1號高速公路壅塞仍有疑慮,且可能加重高雄市交通負擔。目前高雄空氣品質欠佳,開發可能加重沿線居民健康長期影響。此案對私有土地地主和臨海工業區廠商權益影響高,需有持續溝通和協調。因此被環評專案小組建議「認定不予開發」後,送交環評大會裁決。
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保育主任楊俊朗強調,短短23公里就有8個交流道,到底是要蓋高速公路還是平面道路?
環評委員也質疑,開發單位為何一定要建設新的高速公路來改善平面道路壅塞的問題,不能理解其迫切性。
交通部國工局代局長曾大仁在環評大會說明,經費中有200多億元是要以市價徵收購買土地,至於對環境影響上在規劃之初就已考量。採高架建設也是希望能對環境影響降到最低,尤其對鳳山丘陵只是點狀破壞。
此案若進入二階環評需執行範疇界定,開發單位就須提出更詳盡的替代方案。
閉門會議時,部分主張此案應進入二階環評審查的環委認為,此案因對環境生態有重大影響之虞,而計畫內容無法實質證明國7確能改善高雄交通壅塞問題,且可能加重高雄市區交通的負擔。
此外,也有部分環委主張,應直接採納原專案小組建議結論,認定不予開發。
30日環評大會最終分成甲乙案由環委投票表決:甲案「認定不予開發」,乙案「進二階環評」,總共15票,終以3比9,3票無效,達成「進二階環評」結論。
國道7號開發案原本由環評專案小組建議「不予開發」,如今在環委投票表決下逆轉起死回生得以「進二階環評」。
國道7號進入二階環評後,直接代表此案有重大環境影響之虞,開發單位除應提出詳盡替代方案,評估空污排放量,對附近居民及工業區擴散模擬健康風險。針對鳳山丘陵的環境破壞,也應提出相關因應對策,評估對文化資產衝擊等。
在上述更嚴苛的條件要求下,國道7號的開發雖起死回生,但也將面臨更艱鉅的挑戰來證明其開發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