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波家人 男嫌:一起送上路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28日電)法院今天開庭審理小情侶縱火案,檢方詢問呂男是否想連黃女家人一起殺害?呂男回應,當時黃女說「一起送上路比較有伴」。
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審理呂姓男子夥同黃姓少女,涉嫌在6月間縱火燒自宅案,呂男在庭訊時表示,兩人交往期間,黃女曾提到想做什麼都無法獲得父親認同,黃父一直反對她想做的一切,也多次聽聞女友抱怨父親從小沒有給她應有的照顧,給不了她想要的東西。
檢方詢問呂男為何選擇在凌晨縱火,當時不止有黃父,還有奶奶、伯父和伯母都在家,可能波及到其他人,是不是連家人都要一起殺害?呂男回應,她曾詢問黃女這個問題,黃女回答「一起送上路比較有伴」。
審判長也詢問黃父對刑度有何看法?黃父表示,呂男調解時只提出新台幣24萬元賠償金,「把我一家4口當作什麼,這24萬要買我們4條人命嗎?」黃父希望法官能判越重越好;呂男則說,很後悔犯下縱火案,希望法官能給他一次機會。
新北地檢署在7月間,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呂男,並建請法院判處最嚴厲刑責,檢方今天則當庭對呂男具體求刑12年,全案將在9月11日下午4時宣判。
起訴書指出,出自單親家庭的黃姓少女,從小未曾與母親謀面,由父親身兼母職,但黃父傳統的教養方式,導致父女間溝通不良,引起女兒不滿。
檢方表示,黃父在6月8日晚間,告知女兒要召開家庭會議,過程中不斷催促呂男和女兒要專心找工作、不要每天早出晚歸等語叨唸兩人,黃女遂萌生殺父意圖。兩人在9日凌晨3時左右,持寶特瓶裝汽油朝少女住家縱火,導致黃父等一家4人送醫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