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達人接受退費 消基會:應重罰
【台灣醒報記者方家敏台北報導】年營收6億,卻只罰18萬,胖達人恐罰不怕。知名連鎖麵包店胖達人27日上午重新開幕,除了標榜無添加香精與人工香料,也歡迎民眾拿發票到全省各門市登記退費。然而消基會認為,此案應適用重罰,並給消費者更完整的補償,且得利的董事、股東也應負起責任、連帶賠償。
台北市衛生局23日稽查胖達人產品,證實業者使用9種以上的人工香料,而新北市政府也發現,業者號稱使用天然酵母,但其中有兩款酵母也還有化學添加物,與業者的「採用天然素材、不含化學合成添加改良劑」訴求不符,依《食品衛生管理法》開罰18萬元。
2010年至今,胖達人已在台灣、香港、上海展店21家,9月份還有新門市準備開張。憑著小S明星光環加持,與現代養生風氣盛行,各地門市不時有顧客大排長龍,據媒體報導,該企業年營業額達6億元。
然而,消基會指出,胖達人雖遭衛生局開罰18萬,但對照其營業額6億,實在是九牛一毛,恐讓不肖業者「罰不怕」。消基會名譽董事謝天仁強調,依據業者廣告不實之名可以《公平交易法》處以2500萬元罰鍰,但公平會卻將責任推給衛福部,才只能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最高20萬元,分明是「政府自宮」。
消保官要求業者賠償消費者3倍金額,並說明以往求償民眾約只有1、2成,上在業者能夠負擔的範圍內,但胖達人以「資金不足」拒絕。若民眾持65元發票到店登記,只能退回65元現金,但民眾長期將添加物吃下肚所造成的身體負擔絕非65元和25%回饋金能夠補償。
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認為,民眾必須持發票憑證到店登記,且要到10月才能領到少額的賠償金與25%的回饋金禮券,更遑論僅有少數民眾會保存過期發票至今。
雷立芬指出,胖達人的作法不僅沒誠意,且在等待賠償期間,若業者因經營不善惡性倒閉,民眾恐怕得不償失。雷立芬認為,該店董事應負連帶責任,將其財產假扣押,以維護經營狀況,確保民眾權益。謝天仁也說,身為廣告見證的小S也應負連帶責任,而非只道歉了事。
目前消費者除了向店家求償,還可以申請團體訴訟,將求償權利轉讓給消保團體。但謝天仁認為,以小額的發票做為權利轉讓的依據,已無法支付訴訟成本,且許多民眾沒有保留憑證、發票恐讓團體求償雪上加霜。目前檢調單位已在調查此案,不排除將對業者提出告訴。
圖說: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指出,僅有少數民眾會保留過期發票,胖達人賠償辦法誠意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