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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薄熙來沒貪污 公款變己有 僅屬過失

辯方:薄熙來沒貪污 公款變己有 僅屬過失

重慶前市委書記薄熙來案,經過5天審訊後完結。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會擇日宣布裁決。

辯方在庭上就薄熙來貪污500萬元工程款項的指控辯護時表示,薄熙來沒有貪污的「主觀故意」,又指,他從未把公款據為己有,也從未接受過大連市政府城鄉規劃土地局局長王正剛,留給公款作家用的提議。

辯方又稱,薄熙來同意王正剛與谷開來商量,這是錯誤,他沒有將事情追查到底,使得公款流入個人,他有責任,但強調只是過失,不是故意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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