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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與新羅(朝鮮)之戰

唐朝與新羅(朝鮮)之戰

  西元670年至675年,唐朝與新羅爆發了一場在兩國關係史上唯一的一場戰爭——唐羅戰爭,唐羅戰爭中唐朝和新羅都付出了不小的代價,相對而言,新羅損失較大,但他基本達到了自己的戰略目標,唐朝取得了軍事上的勝利,但未能達到自己的目的。
  當時新羅為了取得唐朝支援,積極向唐朝靠近,並舉訴百濟、高句麗聯兵侵羅,新羅危在旦夕。百濟則採取聯絡高句麗、倭國以防唐朝的策略。唐高宗即位後仍欲滅亡高句麗,但是他改變了太宗由遼東地區單路直攻高句麗的戰略,形成了從南、北兩個方向夾擊高句麗的戰略方針,而此時百濟親高,新羅親唐。如果不能使百濟臣服,唐朝的這個戰略計畫將難以實現。因此,唐朝便聯合新羅于顯慶五年(660)自萊州出發滅亡了百濟,同時在百濟原地“分置熊津、馬韓、東明等五都督府”,將百濟故地納入唐羈縻府州體系。同時留行左驍衛郎將劉仁願率兵一萬,鎮守百濟。從顯慶五年(660)至龍朔三年(663),百濟複國運動興起,後被唐與新羅聯合鎮壓。為了統合當時百濟新羅兩國力量合力攻滅高句麗,唐朝強迫新羅與熊津都督(原百濟太子)扶余隆於麟德二年(665)八月結盟。新羅助唐滅百濟的戰略目的是滅亡百濟,佔有其土地、人民,而唐朝卻將百濟納入自己的統治並強迫羅、濟結盟,這引發新羅的極度不滿。但此時唐朝軍力強大,且北方強敵高句麗仍存,新羅無力也不能與唐為敵,只能隱忍不發。唐總章元年(668)十一月,唐滅高句麗,在具體做戰過程中,新羅做戰消極,直到總章元年(668)六月,新羅軍隊才開始行動,唐朝南北夾擊高句麗的計畫實際落空,南部戰線未起多大作用,唐政府大怒,嚴責新羅“失軍期”,並將唐朝南線百濟留守軍主帥劉仁願“坐征高麗逗留,流姚州”。事實上不是劉仁願逗留,而是新羅方面不肯配合,在失去了共同敵人高句麗後,新羅、唐朝矛盾日益激化,唐朝在百濟故地建立熊津都督府,納入唐王朝直接管理,而新羅欲奪取百濟土地、人民,雙方矛盾不可調和,雙方的戰爭已不可避免。
  咸享元年(670),為爭奪吐谷渾故地及西域,唐朝與當時我國西部最強大的少數民族政權——吐蕃發生了大規模衝突,當年夏四月辛亥以“右威衛大將軍薛仁貴為邏娑道行軍大總管,領兵五萬以擊吐蕃”。幾乎與此同時,高麗酋長鉗牟岑起兵叛亂,以安舜為主。唐朝派左監門衛大將軍高侃為東州道行軍總管、右領軍衛大將軍李謹行為燕山道行軍總管,討伐高麗叛眾。這兩場戰爭牽制了大量唐軍兵力,當時唐軍全國總兵力不過數十萬,而僅對吐蕃一戰就用兵五萬,唐軍已處於兩面作戰之不利境地,這些就為新羅發動對唐戰爭提供了條件。
  唐羅戰爭共可劃分為二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新羅出動大軍攻擊熊津都督府到新羅佔領熊津都督府和唐軍徹底鎮壓高句麗叛亂(670~673)。在這一階段,新羅奪占百濟故地,唐朝擊潰新羅援軍,重新佔領高句麗故地。
  咸亨元年(670)七月,新羅出動大軍,一舉攻陷熊津都督府八十二城,唐羅戰爭正式爆發。此戰熊津都督府方面損失慘重,這與熊津都督府實力較弱有關。熊津都督府是在原百濟舊地上建立起來的,而原百濟軍隊在顯慶五年至龍朔三年(660—663)的戰爭中損失極大,“僵屍如莽”,所剩兵力十分有限,估計不會超過數萬。熊津都督為原百濟太子扶余隆,但從史料上看扶餘隆在咸亨元年似不在熊津都督府任職。另外自劉仁願罷職後,在百濟似乎已經沒有漢將起實際領導作用。唐朝鑒於熊津都督府實際上處於群龍無首的情況,派在大非川戰敗的大唐名將薛仁貴“起為雞林道總管”。按大唐軍制,行軍物件是哪一個地方,就使用哪個地方做行軍道名字,新羅在唐的建制是雞林州都督府,薛仁貴為雞林道總管,很明顯是負責對新羅用兵,而當時唐與新羅交戰最激烈的地方是熊津都督府,因此,薛仁貴必是接手熊津都督府,對新羅開戰,而不是為了對付“高麗餘眾叛”。
  據史料分析,薛仁貴此來百濟所帶兵力並不雄厚。理由有二:一是薛仁貴在咸亨二年(671)七月二十六日《與新羅王金法敏書》,在信中薛仁貴軟硬兼施,但基本基調卻是尋求和解。薛仁貴一代名將,英勇善戰,去年大非川之敗後更是急需雪恥,如果他帶來了大批軍隊,他怎麼可能以和解姿態對新羅,必然是大兵壓境。二是唐朝有使用少量漢兵統帶蕃兵作戰成例。例如當年高侃征突厥車鼻可汗,就是以少量漢軍統帶回紇、僕固大軍消滅了車鼻可汗。三是當時唐朝兩線作戰,對吐蕃高麗餘眾同時用兵,兵力不敷使用,況且大非川戰役唐軍一敗塗地,精銳部隊損失不少。因此薛仁貴所帶援熊津都督府兵力人數雖然史書所記不詳,但人數不多是肯定的。
  《三國史記》卷7《文武王紀》記載咸亨二年(671)十月,新羅襲唐漕船,郎將鉗耳大侯及百名士卒被俘。上元二年九日(675),薛仁貴引兵攻新羅泉城。上元三年(676)十一月,薛仁貴所部在伎伐浦戰鬥中大敗。拜根興認為《三國史記》以上相關記載不一定完全可靠。以上交戰事件極有可能都發生在咸亨二年(671)九月到十一月間。理由有二:一是只有將上述戰事放在咸亨二年,才會出現薛仁貴在熊津地區作戰的可能。因此,鉗耳大侯極有可能是在咸亨二年(671)被俘的。二是日本史書《日本書紀》記載,大唐咸亨二年(671)十一月,唐使郭務悰自百濟率二千人前來,這讓人百思不得其解,當時正是兩軍交戰之時,熊津都督府兵少不過數萬,怎麼會派二千人來日本,那麼有一種解釋十分符合邏輯,他們是在對新羅軍隊作戰失敗後逃出來的。而只有把上述戰事放在咸亨二年才能與這種推論相符。
  咸亨二年(671)後,熊津都督府地域作戰情況不詳,史籍記載含糊其辭。《三國史記》記載,咸亨三年(672)二月,攻百濟加林城,不克。從此不見新羅軍在百濟地區的作戰紀錄。《三國史記‧地理志》記載,咸亨二年(671年)新羅在原百濟溫水郡建州,設州總管,根據《三國史記》記載,咸亨二年(671年)九月,新羅設所夫裏州,按當時情況,在原百濟溫水郡建的州只可能是所夫裏州,咸亨三年(672)新羅在所夫裏郡設州總管,很明顯,所夫裏州遷至所夫裏郡,唐熊津都督府失守。通過出土的相關人物墓誌銘可以瞭解唐熊津都督府的一些情況。百濟遺民黑齒常之墓誌銘,禰寔進墓誌銘對我們研究這一階段的情況提供了重要線索。黑齒常之,百濟大將,龍朔三年(663)降唐。在新舊唐書中,均沒有黑齒常之在熊津都督府任職的記錄,只記載他“累遷左領軍員外將軍、洋州刺史”。但其墓誌銘卻記載:“麟德初,以人望授折沖都尉,鎮熊津城,... ...咸亨三年,以功加忠武將軍,行帶方州長史,尋遷使持節沙泮州諸軍事、沙泮州刺史,... ...天子嘉之,轉左領軍將軍,兼熊津都督府司馬... ...”。“熊津城,應指熊津都督府城泗沘,據《三國史記》記載帶方州、沙泮州亦在百濟本土。這就是說從麟德(664—665)初至咸亨三年(672),黑齒常之均在熊津都督府任職,並未離開百濟故地。
  黑齒常之應該參加了羅唐戰爭中熊津都督府的戰鬥,咸亨三年(672),以功加忠武將軍,忠武將軍是正四品上武散官,而折沖都尉則是正四品下官位,黑齒常之此次升遷極有可能是在唐羅戰爭中立有戰功。後來黑齒常之又很快升任從三品的左領軍將軍,兼熊津都督府司馬。咸亨三年(672)九月,新羅歸還唐軍戰俘中有熊津都督府司馬禰軍,而黑齒常之又恰好在幾乎同時兼任熊津都督府司馬。可能是在熊津都督府最後的戰鬥中,禰軍作戰被俘,唐朝令從三品的左領軍將軍黑齒常之兼任正五品的熊津都督府司馬之職。
  禰寔進,原百濟大將,大唐左威衛大將軍。中外史籍無載此人。他的墓誌銘記載:“以咸亨三年五月廿五日因行薨于來州黃縣春秋五十有八。”來州,即萊州,黃縣為其屬縣,今山東龍口。在當時是唐朝入百濟,新羅的要道。顯慶五年(660),唐朝大將蘇定方領軍十萬討伐百濟,“定方發自萊州,舳舳千里,隨流東行”。禰寔進來到萊州,肯定與正在激烈進行的熊津都督府的戰鬥有關。禰姓,在百濟並非大姓,有關禰氏人物,其一是禰植。當時蘇定方討百濟,“其大將禰植又將義慈來降。”這說明百濟義慈王是被他的大將禰植脅迫前來投降的,禰植因此為唐朝立下了大功。禰寔進到底是否與禰植有關係呢?禰植立下大功,理應受到重賞,而禰寔進是正三品的左威衛大將軍,禰植極有可能就是禰寔進,禰寔進是禰植入唐後的名字。百濟另一禰氏人物是禰軍,是熊津都督府司馬,他有可能是禰宴進在百濟本土的兄弟或子侄。
  禰寔進是唐十六衛大將軍之一的左威衛大將軍,唐前期實行的是府兵制,府兵是當時唐朝最重要的軍事力量,而當時統帥府兵番衛的中央統領機構是南衙十六衛。十六衛包括左右衛、左右驍衛、左右武衛、左右威衛、左右領軍衛、左右金吾衛、左右監衛、左右千牛衛。每衛設大將軍一人,正三品,地位尊崇。當時唐朝的軍事統帥,一般來說都曾出任過各衛大將軍。唐朝往往以各衛大將軍為行軍大總管、行軍總管來擔任征伐敵國或叛亂的軍事統帥。如顯慶五年(660),唐以左武衛大將軍蘇定方為神丘道行軍大總管征討百濟。此次左威衛大將軍禰寔進來到萊州極有可能被付於了征討任務,來接替或指揮薛仁貴出任征討新羅的雞林道行軍總管。薛仁貴此時是雞林道總管,他原來的右威衛大將軍職務因大非川之敗被撤。現在品階位不詳,可能最高為從三品。咸亨二年(671)薛仁貴屢戰皆敗,這極有可能導致唐中央政府對他的不滿,派品階在他之上的又熟悉熊津都督府情況的禰寔進來取代或是指揮薛仁貴是十分自然的,然而咸亨三年(672)五月廿五日禰寔進卻病故於萊州,這無疑影響了唐羅戰爭的進程,打亂了唐中央政府的戰略部署,這也應該是熊津都督府失陷的重要原因之一。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得知,至少到咸亨三年(672),熊津都督府仍處於激戰之中,因唐軍兵力較弱,儘管黑齒常之、薛仁貴等人力戰仍難以取勝。咸亨三年(672)九月,新羅文武王將所俘唐兵船郎將鉗耳大侯、萊州司馬王藝、本列州長史王益,熊津都督府司馬彌軍、曾山司馬法聰遣返唐朝。被俘唐將領中鉗耳大侯已如上述。萊州司馬王益,也應該是在前往熊津都督府運送後勤物資時被俘的,因為臨近戰區的唐地方官有運送後勤物資的任務,如青州刺史劉仁軌就是因為督海運覆船而被撤職的。司馬法聰在《日本書紀》中出現過,不過是熊津都督府熊山縣令,不是曾山。可以肯定,以上這些人都是在熊津都督府之戰中被俘的,而新羅於咸亨三年(672)九月釋放他們,似乎說明此時熊津都督府已經失陷,因為上述官員都是熊津都督府的重要官員,尤其是司馬彌軍,新羅實在沒有必要在熊津都督府戰鬥未結束時就將此人釋放。更重要的是,新羅與唐開戰的目的就是為了奪取熊津都督府(百濟故地),現在既然目的已經達到,向唐歸還戰俘以示好,要求停戰也就十分正常了。另外在河南洛陽,發現了咸亨四年(673)五月薛仁貴造像記,也就是說,薛仁貴咸亨四年(673)五月前後已回到洛陽,不再出征他方。從以上敍述中我們可以下一個大概判斷,至遲咸亨三年(672)九月前,熊津都督府被新羅奪取,薛仁貴、黑齒常之等人撤回內地,而原來準備回百濟參戰的禰寔進病死於萊州,薛仁貴於咸亨四年五月前返回洛陽。
  新羅之所以能夠在不過兩年的時間內就攻下熊津都督府,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東州道高侃,燕山道李謹行的軍隊正在安東都護府力戰高麗叛眾及新羅援軍,抽不出兵力來援助虛弱的熊津都督府。《新唐書》記載:“侃徙都護府治遼東州,破叛兵于安市,又敗之泉山,俘新羅援兵二千。李謹行破之於發廬河,再戰,俘首或萬計。於是平壤痍殘不能軍,相率奔新羅,凡四年乃平。”東州道行軍總管高侃將安東都護府暫遷於遼東州(今遼陽),在安市敗高句麗叛軍後,又在泉山大敗高句麗叛軍,並俘虜新羅援軍二千。可見此戰新羅不僅參戰,而且出兵不少。《三國史記》也記載:“唐將高侃率兵一萬,李謹行率兵三萬,一時至平壤,作八營留屯。”為救援熊津都督府,咸亨三年(672)七月,唐廷派高侃,李謹行領兵四萬,與新羅軍激戰獲勝,迫使新羅文武王金法敏歸還戰俘並謝罪。咸亨四年(673)閏五月,李謹行大敗高句麗叛軍於發廬河,高麗殘眾逃往新羅,平高句麗叛軍戰鬥結束。新羅利用唐朝與吐蕃開戰的良機,發動對唐戰爭、與高句麗叛眾一起對抗唐朝,同時分出部分兵力援助高麗叛軍,利用高句麗軍隊抵抗唐軍,另一方面集中主力攻擊熊津都督府,先是派水軍打垮唐漕運隊伍,斷絕唐援熊津都督府道路。又在伎伐浦戰鬥中擊敗了薛仁貴,實際上包圍了熊津都督府。薛仁貴黑齒常之力戰不敵,於咸亨三年(672)退回唐朝,新羅搶在咸亨四年(673)唐軍鎮壓高句麗叛亂前奪取熊津都督府。
  第二階段,從唐朝在短暫的休戰期後,下令討伐新羅,到唐朝複新羅文武王官爵、李謹行撤軍回內地(673—675)。在這一階段,唐朝派出大軍討伐新羅,在新羅北部大敗新羅軍隊,但因西北戰場緊張及朝內主和派大臣建議,接受新羅請罪,撤軍回內地。
  咸亨四年(673)閏五月,李謹行破高麗叛眾於發廬河戰役後,唐羅戰爭進入暫時停戰期,估計這與唐朝正忙於與吐蕃在西域、河源地區爭戰,同時朝內可能部分官員主和有關。當然也與連年爭戰,軍隊和百姓需要休整有關。
  咸亨五年(674),唐朝以新羅“納高麗叛眾,略百濟地守之”為理由。任命宰相、同中書門下三品劉仁軌為雞林道行軍大總管,原燕山道行軍總管李謹行任副大總管,發兵窮討。削奪新羅文武王金法敏官爵,以其弟右驍衛員外大將軍金仁問接替,自京師歸國。雖然自咸亨元年(670)起,戰爭已經進行了數年,但新羅仍是大唐藩屬國,金法敏仍是大唐從二品的雞林州大都督。而且從交戰實際情況看,高侃和李謹行並不是要討伐新羅,主要目標是高句麗叛眾。熊津都督府的唐軍畢竟大部分是原百濟軍隊,在大唐朝廷的心目中畢竟與真正的大唐軍隊不同。而此次發起的雞林道行軍是以進攻新羅為主要目標的,同時還要更換新羅國王,性質發生了變化,可以說唐羅戰爭進入了最後階段,也是決戰階段。
  劉仁軌,生於隋仁壽二年(602),此時任同中書門下三品,是宰相之一,在唐廷可謂權高位重,同時劉仁軌從顯慶五年(660)起,曾多次赴朝鮮半島參戰,對新羅情況十分熟悉,以他為雞林道行軍大總管可避免大非川戰役時,諸將不和的局面,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劉仁軌智謀超絕,有很高的軍事才能,當然,劉仁軌年逾古稀,是否能長期堅持出征作戰是個疑問。因為西北戰事緊張,二月下詔討伐新羅,劉仁軌可能直到當年下半年才進兵到安東都護府境內,上元二年(675)二月,劉仁軌大破新羅重鎮七重城,劉仁軌因此戰進爵為公。從開戰地點路線看,劉仁軌的大軍此時已進入新羅北境,七重城在今漢城附近,離安東都護府轄境不遠。七重城的失陷對新羅產生了不小的衝擊,然而七重城戰後,唐廷詔其引兵還。改任李謹行為安東鎮撫大使,負責討伐新羅。唐廷為什麼如此處置?我認為原因是複雜的。首先是吐蕃威脅的加大以及唐朝希望在近期內厚集兵力,擊敗吐蕃的心理造成的,從咸亨元年(670)的大非川之戰到儀鳳三年(678)的青海之戰,唐軍敗多勝少,可見吐蕃勢力之強大,為應付吐蕃,在西北集中優勢兵力是非常必要的。其次是以武則天為首的一派主和勢力,上元元年(674),武則天進號天后,建言十二事,其中第三條就是息兵,以道德化天下。很顯然,武則天當時地位已經十分尊崇,僅次於皇帝,她建議息兵,唐高宗不會不給予考慮。
  在劉仁軌引兵還後,唐廷任命原雞林道行軍副大總管李謹行任安東鎮撫大使,“屯買肖城,三戰虜皆北”。雖然劉仁軌引兵還,但金仁問仍有可能在李謹行軍中或安東都護府境內,另外李謹行手中亦有重兵,這仍對新羅構成巨大威脅。從買肖城的地理位置看,基本可確定在七重城以南。也就是說唐軍已向新羅腹地縱深攻擊,再打下去新羅不僅百濟故地保不住,恐怕本土亦遭兵災。新羅王金法敏再次上表謝罪,請求唐朝撤兵。唐廷准其所請,詔金仁問還京,下詔恢復金法敏官爵,仍為新羅王雞林州大都督。中外史籍均沒有記載唐廷具體何時下詔赦免金法敏的。但我們可以通過《三國史記》關於買肖城戰役的記述來判斷其大慨時間。“(675年9月)29日,李謹行率兵20萬名屯買肖城,我軍擊走之,得戰馬3萬380匹,其餘兵杖稱是。”從上述記載我們可以看到在上元二年(675)9月29日,李謹行部隊撤離買肖城北返,如果這條記載屬實的話,那麼它就應該發生在金法敏向唐謝罪之後,因為只有唐朝詔准金法敏的請罪表後,才有可能命令李謹行撤兵。同時李謹行在買肖城三敗新羅軍後也未再向南攻擊,可能也是在看唐廷是否詔准金法敏的請和。考慮到從長安到買肖城有數千公里的距離,就是以最快的速度走一遍至少也需一個月至一個半月。因此,筆者認為,當上元二年(675)二月劉仁軌大敗新羅軍和李謹行屯住在買肖城三敗新羅軍後,金法敏為免覆滅厄運,于當年五、六月份派使謝罪,李謹行、金仁問在見到新羅謝罪使後將其送至京師,謝罪使七、八月份到京師,唐廷再召開會議討論是否接受金法敏的請罪,可能要用去一段時間,准金法敏請罪後,再派使者通知李謹行、金仁問返回恐怕已到九月底。
  《三國史記》記載,買肖城唐軍是被擊走,而不是主動撤退,現在的韓國許多歷史研究者更是將其引申為唐軍在買肖城大敗,幾乎全軍覆沒。這恐怕是不符合事實的。《新唐書》記載買肖城唐朝軍隊是戰勝者,這就說明《新唐書》作者是知道這場戰鬥的,如果此戰唐軍大敗,應該有記載。因為《新唐書》記載了唐軍多次大敗,如咸亨元年(670)的大非川之敗,儀鳳三年(678)的青海戰敗等戰役。這幾次戰役唐軍均損失慘重,領兵將領都受到懲罰,所以如果此戰唐軍戰敗,《新唐書》沒有隱瞞的必要,更何況李謹行沒有受到任何懲處,從安東鎮撫大使平調為積石道經略大使。因此韓方研究者所說買肖城戰役可能根本不存在,只不過是唐軍主動撤退而已。
  那麼為什麼唐朝消滅了高句麗、百濟,卻不討滅新羅,至少也應廢除金法敏!對此,筆者不能苟同某些韓國學者的說法,他們認為新羅高句麗人民上下一心,頑強戰鬥,利用有利的地形地勢大敗唐軍,完成了半島三韓的統一。通過前面敍述,我們可以看到新羅軍隊在唐羅戰爭中除在攻擊較弱的熊津都督府得手外,在其他戰役中敗多勝少,有時甚至是慘敗,最後還是利用了唐朝不想兩面作戰的心理求得了唐朝的原諒。除以上所述,我認為還有以下原因導致唐朝接受新羅謝罪。第一,新羅外交手段高明,雖然對唐開戰,但他始終承認唐朝是宗主國,新羅是藩屬國,並數次請罪,而不是像高句麗那樣桀驁不馴或是像百濟那樣不識時務,外交處置乖張。第二,唐朝失去的熊津都督府轄地自古以來就不是中國的領土,得來更好,失去也損失不大。更何況是落到了藩屬國新羅手中,對唐朝危害也不大。第三,唐朝此時最希望的是集中全力打倒吐蕃,儀鳳三年(678)的青海之戰就是明證。只要打倒了吐蕃,朝鮮半島事務以後怎樣處置自然就由唐廷作主,到時再降罪新羅不遲。當然新羅軍隊的堅決抵抗也是一個相當重要的原因。我認為,正是以上多種因素的相互作用導致唐廷詔准金法敏的請和。
  唐廷詔准金法敏的請和及李謹行撤兵意味著唐羅戰爭的結束。安東都護府于儀鳳元年(676)二月從平壤遷往遼東故城,同時徙熊津都督府于建安故城。這裏有一個疑問,前面所述高侃在鎮壓高句麗叛亂期間已將都護府遷往遼東州,而在高句麗叛亂結束後,平壤已破敗不堪。那麼是否存在這種情況,安東都護府在遷往遼東故城後就沒有再遷回平壤,而儀鳳元年(676)遷安東都護府於遼東故城只是在書面上追認了一下。就像熊津都督府早在咸亨三年(672)失守,直到儀鳳元年(676)才遷往建安城一樣,實際上安東都護府早已不在平壤了。
  這裏還有幾個問題要說明一下,第一,史學界有人認為,在678年,唐高宗試圖出兵新羅,宰相侍中張文瓘帶病勸高宗不要出兵。《舊唐書》記載:“比為吐蕃犯邊,兵屯寇境,新羅雖未即順,師不內侵。若東西俱事征討,臣恐百姓不堪其弊。請息兵修德以安百姓。”《新唐書》與其記載略同,意思相差不大。論者均以此論證唐高宗欲再次對新羅用兵。檢諸《新唐書》、《舊唐書》等史籍,我認為唐高宗對唐羅戰爭結果不滿是肯定的,但張文瓘規勸皇帝的時間應該在上元二年(675)金法敏上請罪表,唐廷討論是否接受其請罪的關鍵時刻。“新羅外叛,高宗將發兵討除”,這是高宗要發兵討伐新羅的前提條件,678年,唐朝正在準備與吐蕃決戰青海,同時並未出現新羅叛唐的情況,是不太可能發生討伐新羅的事情的。因此我認為,應該將張文瓘反對對新羅用兵的這段話放在上元二年(675),此時唐朝已陷入“東西俱事征討”的兩面作戰的不利境地,更何況新羅“雖未即順,師不內侵”,並不構成對唐很大的威脅,因此應按照天后武則天的建議,息兵修德。只有在這種情況下,唐高宗才能同意停戰。
  第二,關於唐羅戰爭的時間問題。現在韓國史學界普遍的看法是唐羅戰爭的時間應是西元669年至676年,對此筆者不能完全同意。筆者認為669年時,唐朝雖然與新羅矛盾已經很深,但遍尋中韓史籍,本年均沒有兩國開戰記錄,至於學者猜測本年新羅可能進攻熊津都督府轄區,但這也只是猜測,並無實際證據,所以以669年為兩國開戰時間不妥。韓國史學界認為唐上元三年(676)二月,唐把安東都護府從平壤移到遼東故城,退出朝鮮半島,新羅成功抵制了唐朝的入侵為戰爭結束的時間。這種看法將唐朝當成了侵略者,新羅是被侵略者。筆者認為這是有違史實的。如前述,是新羅挑起了戰爭,為奪取百濟故地和平壤以南原高句麗土地而啟戰端,高句麗、新羅、百濟是三個不同的國家,新羅有什麼資格侵奪高句麗、百濟土地。另外,平壤地區本就是漢樂浪郡故土,即使高句麗不是中原王朝藩屬國,唐朝收回故土又怎麼可以算做侵略,更何況唐朝只是把安東都護府的治所換了一下所在地,這是唐朝的內政,此後平壤地仍是唐朝領土。平壤以南地區是唐開元二十三年(735)因新羅助唐與渤海作戰唐朝賜與新羅的。在唐上元三年(676)二月,唐朝未放棄平壤以南土地,並未退出朝鮮半島事務。上元三年(676),新羅只是兼併了熊津都督府而已。因此,上元三年(676)不能算作唐羅戰爭結束時間。上元二年(675)唐朝接受新羅請罪,詔李謹行返回內地才是唐羅戰爭的結束點。
  在唐羅戰爭的第二階段,也就是決定階段,新羅利用唐朝所處兩面作戰的不利處境,聯合高句麗叛軍,佔領了熊津都督府,並成功地使用外交手段使唐朝接受了既定事實,成為戰爭的實際勝利者。
  唐羅戰爭的影響十分重大,對於今天的韓國(朝鮮)來說,這場戰爭的結束無異於宣告一個統一的韓(朝鮮)民族即將形成。自西元四世紀初永嘉之亂爆發,中原勢力退出朝鮮半島後,高句麗、百濟、新羅相繼崛起,同時倭國也插手其中,互相爭戰不休,四方百姓死傷無數。唐羅戰爭後,新羅吞併了百濟故地,避免熊津都督府再次獨立發展成百濟國可能對新羅造成的傷害。同時,新羅接收了在唐羅戰爭中“相率奔新羅”的大批的原高句麗國人,這樣,一個以原新羅、百濟國人為主體,收容了部分投歸的高句麗人的一個統一新羅形成了。從民族角度講,韓(朝鮮)民族在唐羅戰爭後逐漸形成了。從領土角度看,今天大韓民國的領土在羅唐戰爭後也基本上被新羅控制。唐朝從自己的實際考慮出發,承認並接受了這一結果,並在開元二十三年(735)將平壤以南領土賜給了新羅。
  相對韓國(朝鮮)來講,唐羅戰爭對唐朝以至今天的中國來說不是 那麼重要,這從中國側史料對這場戰爭記載很少可以看得出來,即使今天學者亦很少研究。唐羅戰爭的爆發對唐朝來說是一個不小的打擊,很顯然,它使唐朝實際處於東西兩線作戰的境地,同時熊津都督府最終亦落入新羅控制,這對唐朝在邊疆羈縻府州的威信是一個相當大的打擊。為日後突厥、渤海、契丹、奚等唐朝邊疆少數民族的反叛開了一個很不好的先例。既然雞林州都督府叛亂後因其處交謀略使用得當免遭懲罰,還能得到巨大利益,那麼其他邊疆都督府為什麼不反叛以獲得實際利益呢?不過,總體來講,唐羅戰爭對唐朝的損害並不大,畢章唐朝在軍事上取得了勝利,而新羅又始終承認自己是大唐的附屬國(雞林都督府),而失去的熊津都督府對唐朝又不是十分重要,至於日後,其他邊疆各少數民族反叛還有其他更為重要的原因,如其自身政治經濟的發展壯大,唐朝用人不當,屢屢徵發其作戰等。
  唐羅戰爭歷時六年(670—675),從總體上看,唐朝在軍事上取得了勝利,但失去了對唐朝並不重要的熊津都督府,新羅則運用其高超的外交謀略,使唐朝承認了新羅吞併百濟故地的既定事實,為韓國(朝鮮)的建立奠定了一個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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