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儀館的一切施為亟待改進
神識出離形軀以後,除大善大惡及往生聖道者,皆不經中陰外,一般普通人多半都有中陰身,茲說明何以偶有復活的情形,供作參考。
中陰身無所歸宿,飄忽不定,在已死未生的情況下,或有執此身為我,而為受生之對象,若屍體未壞,可能回陽而復活。又有一種忽然暴斃之人,若因壽命未到不當死,七日之內,陰司放回,如形軀未壞,亦有復生者。還有一種是判斷的錯誤,就是仍然在彌留中的病人,心識並未離開身體,而生者即當作死屍看待了,或即刻送太平間,或當天被移殯儀館,及至病情好轉,而他人以為是死而復活的。關於復活的事實,不但記載中不乏其事,即各地醫院、各地殯儀館,都偶有發現復活的事,所以對臨終大事,必須特別慎重也。
因此在病者斷氣之後,直至大殮,這些過程中,家屬對亡者的遺體,須時時刻刻加意看護,無論神識已去未去,總要當作神識未去的彌留狀態看待,一定要隨侍在側。對於處理亡者洗浴穿衣化妝,乃至大殮一切過程,家屬更要監視處理,總之,自斷氣至大殮,家屬以不離開死者為原則,應真正做到「隨侍在側,親視含殮」的孝道,這是天經地義之事。若謂現今為工業社會,事實上有困難。則吾人應透過社會的各方面,組座談會,研討改進辦法,以克服阻礙,蓋一切一切皆是人為因素也。豈可謂工業社會,就必須將父母未寒之屍,要聽任太平間及殯儀館的擺佈麼?
世界各大都市,皆有殯儀館之設立,家屬對於殯儀館的一切行為,不宜太信賴,要當心死者被虐待。一般死者家屬,只知將死者往殯儀館一送,自己落得輕鬆一番,而罔顧死者是否可能遭受慘毒。家屬及弔祭者只看到靈堂哀榮肅穆,死者衣冠整齊的外表,而不注意自送殯儀館之後直至大殮之前的真相。為近乎情理,合乎孝道,一切過程應以監視處理為原則,以免死者遭受慘毒。「隨侍在側,親視含殮」,是中國傳統的文化道德,是固有的倫常孝道。若謂死去的親人,要聽憑殯儀館之所為,家屬無法監視,這是大大違背孝道,不合我國善良習俗的。如果殯儀館擅自以不人道的方式處理死者,那不是傷天害理麼!孝順的子女豈可不加警惕!況據一般傳說:有些地方的殯儀館,須將死者開刀剖腹,取出內臟,而塞以木屑稻草。或將死者吊起,以便沖洗。往年某地殯儀館,且發生過姦屍的案件。凡此種種慘毒殘忍,豈不令人驚駭?總之若沒有家屬監視,必然會出意外的。其他處理死者的過程,則根本不當人看,自可想見。這樣的殯儀館,豈不等於地獄麼。若死者的神識,還沒有出離形軀。那就是有知覺的彌留中的病人,經殯儀館這樣慘毒的處理,豈不甚於屠宰場麼。雖生前為專家學者,或為名流聞人,或為豪富鉅商,臨終以後的神識,不是同樣遭此厄難麼?總之無論神識已去未去,對死者總不應該任意虐待,必須重視人道孝道,特別慎重其事也。各地方的殯儀館,做法雖然不會盡同,但是若沒有家屬在場監視,決不會做的合乎規矩的。殯儀館乃人人必經之路,也就是社會大眾事務,為了消滅罪惡,維護人道孝道,所以不容忽視!因此各地方的殯儀館,有賴各地方的賢哲仁者,倡導改進,以建立模範殯儀館之必要。本文謹略擬改進要點供作參考:1、殯儀館一切設施、以及房舍、建地、經濟等,有困難處,應由當地人士及當地政府予以協助,以期臻於至善之境。2、對亡者禁止採用不人道的處理方式。3、處理亡者的過程,要完全公開,不得秘密虐待,死者家屬可以隨時監視處理。4、凡家屬所不同意的處理方式,應研究改善。5、應以合乎人道孝道謹慎的原則處理。6、在大殮之前,應使死者的骨肉眷屬,能不離開死者為原則。大都市應增設殯儀館,增設平民靈堂,以便家屬守靈之用。務使人人真正做到「隨侍在側,親視含殮」的孝道。這是進步中的社會,所應具有的模範殯儀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