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潭吊橋 列新北市定古蹟
〔自由時報記者李信宏、翁聿煌/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昨天指定新店碧潭吊橋為市定古蹟!
市府昨召開「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暨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環保聯盟等二十多人在會前到市府前陳情,強烈要求列入古蹟。出席的十二位委員討論、爭辯約兩個小時,最後以超過三分之二(八位委員以上)的多數決,指定碧潭吊橋為市定古蹟,一週內公告實施。
文化局長林寬裕表示,古蹟的範圍包括吊橋的主體、墩座、橋墩、橋板、纜線正投影下方,和附近的碧潭段11∼16、111、114、127、148、156、157∼160、161-1、162、563、太平段542∼544、546∼550、553地號。
林寬裕強調,「碧潭吊橋列入古蹟」和「都市更新案做或不做」是兩件事,吊橋列入古蹟不代表都更案就不做了;市府都更處表示,都更案如繼續推動,碧潭吊橋絕對不會挪移或拆除,一定會原址、原地保存。
對於吊橋列入古蹟,台大教授、環保聯盟學委高成炎表示,碧潭吊橋具有歷史文化、建築技術等多重保存價值,許多民眾擔心吊橋淪為都更案的犧牲品,雖然市長朱立倫承諾不拆吊橋,但列入古蹟保護最保險;環保聯盟副秘書長李秀容也說,樂見碧潭吊橋列入古蹟,期待這處市定古蹟未來仍進一步列入「國定古蹟」。
但碧潭吊橋附近地主則表示失望、遺憾,抱怨吊橋列入古蹟後,將衝擊都更案的後續開發,影響當地的繁榮發展;辦理都更案的合康工程公司經理陳濬禮則說,尊重市府的決議,吊橋列入古蹟後,可能影響未來緊急維修的時效,將詳細了解市府決議的內容後,再決定都更案的後續工作如何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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