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成功背後 埃及婦女血淚斑斑
埃及民眾於3日晚間聚集在解放廣場,歡慶革命成功的喜悅;然而街角的暗處,團團圍繞的人群中,卻有80名婦女遭性侵。埃及的女性權益遭到漠視並非個案,據統計,有99.3%的埃及婦女都表明曾受性騷擾、性侵之苦。在追求自由、平等之前,是否更應重視女性的人身自由,以及對女性身體的尊重。
據官方數據統計,從6月30日至7月3日的抗議期間,在解放廣場上共有169名女性遭到性騷擾、性侵害,且光革命成功當日晚間就有80名女性遭強暴;有受害者寫下遇害經過,「我本來在革命現場跟大家一起抗議,忽然間我被上百名男子團團圍住,越圍越緊。他們對我上下齊手,然後把我的衣服扒光……。」
目前OpAntish(Operation Anti-Sexual Harassment)和解放保鑣(Tahrir Bodyguard)兩團體已針對女性受暴一事展開救援行動。兩團體的救援方式大致雷同,他們以15人為一小隊,在現場巡邏。遇到有女性受暴案件便挺身而出,以武力反擊施暴者,並將受害女性送回家或送往醫院。
女性在人群中受暴事件層出不窮,除埃及女性外,2011年埃及革命,甚至有美國女記者遭性侵一案更引起國際間的關注。埃及不僅對性侵害法律定義不明確,警方無力介入外,民眾普遍對於女性受暴案件漠視、甚至默許。犯罪未受法律制裁,因而越發猖狂,女性受暴在埃及已成常態。
在回教國家,多以男性主義的角度規範女性身體自主權,女性地位普遍低落。婦女以頭紗蓋住皮膚,只為防止男性遭誘惑,維持家族榮譽。因伊斯蘭傳統觀念根深蒂固而導致的兩性地位不平等,讓男性對女性身體的掌控權無限上綱,在教育和社會都構成影響,民眾的冷漠也成為性暴力的幫兇。
在大部分的性侵案件中,多數人們將矛頭指向女性,指責她們衣著太暴露,甚至說服受害者不要提出告訴,以免壞了自己的名聲;即便受害者對強暴者提出告訴,通常只會被警察吃案,就算進入法律程序,最重刑期也只有兩年。
最近一性侵案於今年6月上訴後,犯人只被判3個月的刑期或是易科28美元的罰金,引起國際間女權團體的重視。目前埃及的女性法庭正致力於推動專門審理性侵、性騷擾案件的司法體系,並設立專職檢察系統,讓女警處理相關案件。此外他們也推動抵制性暴力的法條,希望能藉此改變社會風氣。
圖說:埃及女性遭性暴力比例高,源於司法制度的不完善與社會風氣的敗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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