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考試日期 |
一、第一試 ( 筆試 ) :99年3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
二、第二試 ( 口試 ) :99年4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
貳、報名事項 |
一、 | 報名日期:99年1月<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 |
二、 |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正式簡章屆時請自行網路下載,不另行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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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報考資格、甄選類別及方式 |
一、 | 報名資格 ( 應符合下列各款之規定始可報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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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
| (二) | 兵役: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或依法免服兵役或停役者。惟如獲錄取參加第二試(口試),應於報到時繳驗上述兵役證明文件,否則取消參加第二試(口試)資格。 |
| (三) | 學歷: |
| 1、 | 分類三等職位: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畢業證書者,並符合甄選類組所訂定科系所者 ( 學歷證書載有輔系者得依輔系報考 ) 。 |
| 2、 | 評價六等職位: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士畢業證書者,並符合甄選類組所訂定科系所者 ( 學歷證書載有輔系者得依輔系報考 ) 。 |
| 3、 | 評價五等職位: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專科 (含二專、三專、五專) 以上學校畢業,並符合甄選類組所訂定科系所者 ( 學歷證書載有輔系者得依輔系報考 ) 。 |
| (四) | 年齡不限、性別不拘。 |
| (五) | 體格需求: 兩眼矯正後視力均為0.5 以上,辨色力及聽力 ( 矯正後 ) 正常,且無心臟病、精神疾病 ( 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為者 ) 、法定傳染病 ( 未經治癒,且需強制隔離治療者 ) ,或不堪勞動達無法勝任工作之情形等。 |
| (六) | 相關工作經驗年資:應符合各類組之規定者。 |
二、 | 甄選職位類組、筆試科目、工作性質簡述等事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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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分類三等職位: ( 限具各該類別相關系研究所畢業,且已取得碩士畢業證書者 ) |
| 類別 | 學歷科系 | 筆試科目 | 工作性質簡述 | 國際貿易 | 商、管學院相關系所畢業 | 1.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
2.商用英文
| 國際貿易實務操作及專案管理等。 | 資訊 | 資訊相關系所畢業 | 1.系統分析
2.網路概論
| 伺服器管理、網路管理系統分析、專案管理、會計資訊系統發展及專案管理。 | 園藝 | 園藝相關系所畢業 | 1.高級植物學
2.營養生理學
| 花卉栽培、育種與生產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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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評價六等職位: ( 限具各該類別相關系大學畢業,且已取得學士畢業證書者 ) |
| 類別 | 學歷科系 | 筆試科目 | 工作性質簡述 | 政風
| 法律相關系所畢業
| 1.民法概要
2.刑法概要
| 政風相關業務。
| 企業管理1
| 企業管理、勞工、人力資源、社會、心理及公共行政相關系所畢業
| 1.人力資源管理
2.企業管理
| 人力資源管理等相關業務。
| 企業管理2
| 企業管理、大眾傳播、餐旅管理、休閒管理相關系所畢業
| 1.行銷學
2.休閒遊憩
| 休閒產業之通路拓展、佈建、開發、促販活動設計規劃與執行等相關業務。
| 企業管理3
| 交通、運籌、物流管理等相關系所畢業
| 1.物流管理
2.企業管理
| 物流業務規劃、管理執行及運務、關務等相關業務。
| 企業管理4
| 德、法、義、日、英語系所畢業
| 1.行銷學
2.園藝學
| 國際花卉行銷等相關業務。
| 財會
| 會計相關系所畢業
| 1.管理會計
2.中級會計
| 預決算編審、成本預測控制、盈虧分析、帳務處理審核、內部控制等相關業務。
| 地政1
| 地政、都市計畫、土地管理、不動產管理等相關系所畢業
| 1.土地及都市計畫法規
2.土地行政
| 都市計畫區段徵收、土地利用、重劃管理、設定地上權等相關業務。
| 地政2
| 地政、土地管理相關系所畢業
| 1.土地法規
2.土地利用
| 農業1
| 森林相關系所畢業
| 1.休閒農場管理
2.森林學
| 休閒林場及林場利用、林木利用與經營管理等相關業務。
| 農業2
| 植物病蟲相關系所畢業
| 1.植物生理學
2.植病概論
| 有機作物病蟲害防治管理等相關業務。
| 農業3
| 農藝、園藝相關系所畢業
| 1.果樹學
2.蔬菜學
| 有機產業經營規劃及生產技術建立等相關業務。
| 農業4
| 1.土壤學
2.作物學
| 農地耕作規劃、有機產業經營規劃及生產技術建立等相關業務。
| 土木工程1
| 營建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相關系所畢業
| 1.灌溉排水原理
2.鋼筋混凝土學
| 水土保持、田間規劃、地下水、農田水利管理及水力工程等相關業務。
| 土木工程2
| 營建工程、土木工程相關系所畢業
| 1.營建工程與管理
2.鋼筋混凝土學
| 加油站新建工程籌建規劃、預決算編制、工程繪圖、採購、施工監造等相關業務。
| 土地開發
| 土地開發、都市計畫相關系所畢業
| 1.都市計劃概論
2.土地開發法令與實務
| 專案開發案之研究規劃及都市計畫檢討變更、更新等相關業務。
| 電機機械1
| 機械相關系所畢業
| 1.機械設計
2.機械繪圖
| 焚化廠操作、維護保養、流程調整等相關事項。
| 電機機械2
| 電機、電子、自動控制相關系所畢業
| 1.電力系統(包括電路學)
2.控制工程(包括計算機、電子學)
| 1.焚化廠設備維修養護、故障排除及儀電設備檢修規劃等相關業務。
2.加油站機電工程預算編製、採購作業、工程管理等相關業務。
| 化學工程
| 化學或化學工程相關系所畢業
| 1.普通化學
2.單元操作
| 製糖及酒精生產、設備檢修規劃等相關業務。
| 環境工程
| 化學、化工或環境工程相關系所畢業
| 1.有機化學
2.環境工程概論
| 加油站環境污染防治、檢測及環保設施採購等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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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評價五等職位: ( 限具各該類別相關科之專科畢業,且已取得專科畢業證書者 ) |
| 類別 | 學歷科系 | 筆試科目 | 工作性質簡述 | 企業管理
| 不限科系
| 1.行銷學
2.企業管理
| 產品推廣與通路維護管理等相關業務(外勤人員)
| 電機機械
| 電機、電子、機械、自動控制相關科系畢業
| 1.電力系統(包括電路學)
2.控制工程(包括計算機、電子學)
| 電機工程設計、規劃、監造及維修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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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 | 各類別列有「相關系所」、「相關科系」之認定,以所修習與該筆試科目名稱相近之課程至少一科達三學分,並持有該課程學分證明。 |
| ※ | 正確甄選類別以正式簡章公告為主。 |
肆、成績計算 |
| 1、 | 第一試 ( 筆試 ) 成績:「專業科目」各科滿分均為 100 分, 並依應考人員第一試成績排序,按各類組 所錄取 名 額加成錄取參加第二試 ( 口試 ) ,成績相同者依序以筆試科目( 1 ) 、筆試科目( 2 ) 成績高低決定之,再同分者同額錄取。 |
| 2、 | 第二試 ( 口試 ) :以 70 分為合格,總分為 100 分, 評分項目及配分如下:
(1) 儀態( 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 。
(2) 言辭 (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
(3) 才識 (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 。
(4) 反應能力(包括理解、應變能力) |
| 3、 | 總成績計算:第一試 ( 筆試 ) 成績占總成績 70%( 兩科成績各占總成績 35% ) 、第二試 ( 口試 ) 成績占總成績 30 % 計算。 |
| 4、 | 上述各項成績均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序以 筆試科目( 1 ) 、筆試科目( 2 ) 、 口試之原始成績高低決定之,再同分者同額錄取。 |
伍、錄取方式 |
| 1、 | 依錄取總成績高低擇優錄取;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正式簡章之規定決定排序。 |
| 2、 | 報名人數如未達該類組預定錄取名額或未足額錄取類組,則該類組缺額錄取,不足名額亦不流用至其他類組。 |
| 3、 | 筆試成績有一科成績零分或筆試原始成績平均未達50分者不予錄取,未到考者以零分計算;口試原始成績平均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
陸、錄取分發及進用 |
一、 | 錄取人員應依台糖公司通知之時間地點報到,不得要求保留資格,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視同放棄,註銷錄取資格,並由同類別備取人員,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遞補。備取資格於榜示之日起8個月內有效,期限屆滿仍未獲通知遞補者,不得要求分發進用。 |
二、 | 錄取人員到職後須經六個月試用,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取得正式任用資格,依台糖公司從業人員派僱要點之規定予以歸級僱用,未通過者不得正式任用,並終止僱傭關係;試用期間如品性欠佳、工作適應不良、或有其他不堪勝任者,得隨時停止試用。試用期間與正式任用待遇如下: |
| 1、 | 分類三等職位者,試用期間支薪34,694 元,試用期滿合格正式任用者以分類3等1 級支薪(目前月支37,848 元)。 |
| 2、 | 評價六等職位者,試用期間支薪27,124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正式任用者以評價六等1級支薪( 目前月支薪28,386元) 。 |
| 3、 | 評價五等職位者,試用期間支薪23,970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正式任用者以評價五等1級支薪( 目前月支薪25,232元) 。 |
三、 | 錄取人如有隱瞞精神疾患,致影響日常事務之處理或台糖公司業務之推動,經查證屬實者,台糖公司得於實習期間予以解僱。 |
四、 | 本甄試進用人員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亦不送銓敘機關銓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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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報考評價六職等職位者,如具有碩士以上學歷經錄取後,仍按大學學歷敘薪;報考評價五職等職位者,如具有大學以上學歷經錄取後,仍按專科學歷敘薪;上列錄取人員皆不得要求以較高學歷敘薪。 |
※詳細考試請參閱正式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