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住宅性能評估 內政部祭補助
內政部為鼓勵申請住宅性能評估,投入新台幣1億元經費研擬示範性推動計畫,通過評估者,可獲公開表揚或領取補助。
住宅法和其相關子法去年底正式施行,內政部依住宅法第37條規定,研擬「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並已公布實施。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說,為鼓勵住宅興建者、所有權人或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申請評估,內政部也研擬示範性推動計畫,現正報行政院核定中。
蕭家淇表示,此計畫在102年到105年間投入1億多元經費,凡新建住宅經評估且達一定等級者,將頒發獎牌、獎狀或公開表揚;屋齡達一定年限的現有住宅,若申請性能評估通過,最高將將獲得總評估費用45%的補助。
他說,補助措施經行政院核定後,民眾預計從明年開始,可向受指定的評估機構申請。
蕭家淇進一步說明,住宅性能評估分為「新建住宅」和「既有住宅」,共分為8項性能來評估性能等級,包括結構安全、防火安全、無障礙環境、空氣環境、光環境、音環境、節能省水和住宅維護。
內政部表示,上述8項性能類別,未來新建住宅應一併申請評估;既有住宅得由申請人視其需求選擇申請評估,若申請人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既有住宅評估類別則以結構安全、防火安全、無障礙環境、節能省水及住宅維護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