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同步查毒澱粉 最重可罰六百萬
全國各縣市衛生機關從今天(1號)零點起大執法,同步查緝沒有安全證明的澱粉製品,只要提不出證明,而且無法當場改正,一律先下架,不准販售。衛生署食管局區管中心表示,這項行動依各縣市的產品區域特性,由衛生局全權主導,查緝行動將會持續好幾天,凡商家有違規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開罰台幣三萬到十五萬元,如果驗出含順丁烯二酸,則將開罰六萬到六百萬元。(閻大富報導)
食管局指出,順丁烯二酸製成澱粉的涉案業者,包括盤商一家、經銷商三家、製造廠九家與銷售商二十七家,而有品牌的包裝產品則有十三件。
食管局區管中心主任潘志寬表示,含問題澱粉的粄條、肉圓、黑輪、粉圓、芋圓、地瓜圓、粉粿、豆花等八項產品,將是週六起第一波重點稽查食品,範圍包括所有通路和店家,由各地方衛生局按照區域特性逐步清查。
由於近日也查到蚵仔煎粉和在來米粉也在列,因此,凡是澱粉製的產品,將會是重點稽查項目。不管通路、大小商家或攤販,都必須有上游原料供應商的具結書或檢驗報告,也需張貼安全證明、檢驗報告在目視明顯位置。(圖:食管局網站順丁烯二酸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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