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類台灣獼猴數量越來越多,農作物遭猴「搶收」、農民苦不堪言,縣議員林東滿、陳志峰江堅壽、副議長陳宏宗均要求縣府想辦法,建議訂出農損基金機制或讓獼猴損失納入災害救助辦法,以保護農民。
林東滿說,天然災害救助標準包括颱風、旱災都適用,且單一作物損失達廿%,就可獲救助,但台灣獼猴危害農作程度超過廿%,農民損失卻沒得補償,建議可向中央反映,讓因台灣獼猴受損的作物可以比照天然災後救助辦法,獲得補貼。
陳宏宗則說,台東獼猴問題雖不若這次稻害受災面積這麼廣大,但農民損失的確無法獲補助,建議縣府以第二準備金編列農損基金,適時補助農民損失。
江堅壽也說,現在除東河鄉外,連卑南鄉、縱谷、大武地區都淪陷了,但農民只能「嚇嚇牠」,根本無計可施。
農業處長吳慶榮說明,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如果台灣獼猴危害作物、家禽、家畜,只要向縣府申請,即可撲殺,但注意必須在果園、農地內,超出範圍則不能侵害猴子。
陳志峰質疑,撲殺猴子只能靠「自由發揮」,沒有效果,江堅壽也說,若獵捕猴子、恐管區員警會移送農民,對此吳慶榮說,目前核可的人道獵捕方式包括低傷害、不使用倒刺的網具 、架設不以傷害動物為目的的陷阱、使用低電量電網及運用誘捕籠獵捕,但禁用捕獸鋏,會再將與警察單位協調、讓農民可依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