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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貝爾和平獎

諾貝爾和平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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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貝爾和平獎(英文:The Nobel Peace Prize,挪威語與瑞典語:Nobels fredspris),是由瑞典發明家阿爾弗雷德·諾貝爾於1895年所創立的五個諾貝爾獎中之一,由挪威諾貝爾委員會選出得主,每年12月10日(諾貝爾逝世紀念日)頒發。
與其他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頒發四個獎項不同,諾貝爾和平獎頒獎典禮是在挪威首都奧斯陸舉行,由挪威國王頒獎。挪威諾貝爾委員會則是由5位評審委員組成,成員由挪威議會任命。

根據諾貝爾的遺囑,評選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的宗旨是「為促進民族團結友好、取消或裁減常備軍隊以及為和平會議的組織和宣傳盡到最大努力或作出最大貢獻的人」。
不過該獎項也可以授予符合獲獎條件的機構與組織。基本上,諾貝爾和平獎是對當年全球境況,尤其是危機方面境況的一種反映。
第一屆諾貝爾和平獎於1901年舉行,得主是瓊·亨利·杜南與弗雷德里克·帕西。
和平獎的得主可以獲得一枚勳章、一張獎狀以及一筆獎金。
1901年,瓊·亨利·杜南與弗雷德里克·帕西共同獲得了150,782瑞典克朗的獎金,直到2008年頒發給芬蘭人馬爾蒂·阿赫蒂薩里時,獎金調整為10,000,000克朗(略多於一百萬歐元或一百四十萬美元)。
由於和平獎易受到強權國家或集團的價值觀和政治經濟利益所左右,且其評選得主受限於和平獎的評獎委員會的立場,得主往往不能夠獲得所有人的認可,有極大的爭議性。
例如,印度民權鬥士甘地即使五度獲提名、仍從未獲獎,1948年甘地遇刺逝世後委員會曾考慮授予其諾貝爾和平獎,但該年最終仍以「沒有合適的在世人選」為由並未頒獎。
1961年,聯合國秘書長道格·哈馬紹在獲提名後、距頒獎數個月前逝世,和平獎仍將獎項授予哈馬紹,哈馬紹並成了唯一死後獲獎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
當達賴喇嘛獲得1989年諾貝爾和平獎時,委員會主席說這決定「在某種程度上是為紀念聖雄甘地而作的貢獻」。另外,和平獎有時也被看作是挪威的國際立場。
2009年11月26日,伊朗政府史無前例沒收2003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希爾琳·艾芭迪的獎項,這是諾貝爾獎創設108年以來從來沒有發生過的事,顯示伊朗政府打擊反對言論人士。
[編輯] 1900年代
年份獲獎機構或個人獲獎原因或介紹
1901年瓊·亨利·杜南(
瑞士)
紅十字會創辦人
弗雷德里克·帕西(
法國)
國際和平聯盟和各國議會聯盟的創始人
1902年埃利·迪科門(
瑞士)
國際和平局局長
夏爾萊·阿爾貝特·戈巴特(
瑞士)
國際議會和平局局長
1903年威廉·蘭德爾·克里默(
英國)
推動國際和平運動、領導英國勞工運動和國際工人協會
1904年國際法研究院(總部當時位於
比利時)
1905年貝爾塔·馮·蘇特納(奧地利)著名女作家,和平運動的代表人物。
1906年西奧多·羅斯福(
美國)
時任美國總統,調解日俄戰爭
1907年埃內斯托·泰奧多羅·莫內塔(
義大利)
記者、政論家
路易·雷諾(
法國)
國際法專家
1908年克拉斯·蓬圖斯·阿諾爾德松(
瑞典)
創立瑞典和平仲裁協會
弗雷德里克·貝耶(
丹麥)
和平主義者、政治家
1909年奧古斯特·貝爾納特(
比利時)
國際法協會主席
保羅·德康斯坦(
法國)
法國政治家、促進美法和解

[編輯] 1910年代
年份獲獎機構或個人獲獎原因或介紹
1910年國際和平局(總部位於
瑞士)
1911年托比亞斯·阿賽爾(
荷蘭)
國際法庭的創建人
阿爾弗雷德·赫爾曼·弗里德(奧地利)記者
1912年伊萊休·魯特(
美國)
美國前戰爭部長,前國務卿,多樣仲裁協定發起人
1913年亨利·拉方丹(
比利時)
法學專家、國際和平局局長,被譽為「歐洲人民和平運動的忠實領導人」。
1914年未頒獎
1915年未頒獎
1916年未頒獎
1917年國際紅十字會
瑞士日內瓦)
1918年未頒獎
1919年伍德羅·威爾遜(
美國)
時任美國總統、國際聯盟的最初倡導者

[編輯] 1920年代
年份獲獎機構或個人獲獎原因或介紹
1920年萊昂·布儒瓦(
法國)
國際聯盟大會主席
1921年卡爾·亞爾馬·布蘭廷(
瑞典)
時任瑞典首相
克里斯蒂安·勞斯·朗格(
挪威)
歷史學家、國際議會聯盟秘書長
1922年弗里喬夫·南森(
挪威)
北極探險家、國際難民事務先驅
1923年未頒獎
1924年未頒獎
1925年奧斯丁·張伯倫(
英國)
英國外交大臣、《洛迦諾公約》的倡導者
查爾斯·蓋茨·道斯(
美國)
時任美國副總統,「道威斯計劃」計劃的制定者
1926年阿里斯蒂德·白里安(
法國)
因在《洛迦諾公約》中發揮的作用而獲獎
古斯塔夫·施特雷澤曼(
德國)
因在《洛迦諾公約》中發揮的作用而獲獎
1927年費迪南·愛德華·比松(
法國)
人權聯盟的創立者
路德維希·克魏德(
德國)
歷史學家
1928年未頒獎
1929年弗蘭克·凱洛格(
美國)
前任美國國務卿,因倡議締結《九國非戰公約》而獲獎

[編輯] 1930年代
年份獲獎機構或個人獲獎原因或介紹
1930年納坦·瑟德布盧姆(
瑞典)
神學家,因倡導世界基督教會間的團結而獲獎
1931年簡·亞當斯(
美國)
芝加哥赫爾宮協會的創始人。她因爭取婦女、黑人移居的權利而獲獎
尼古拉斯·默里·巴特勒(
美國)
卡內基爭取國際和平獎勵基金會主席
1932年空缺
1933年諾曼·安吉爾(
英國)
作家、經濟學家、新聞工作者和皇家國際事務研究所成員。他因為自己的大量反戰著作得獎
1934年阿瑟·亨德森(
英國)
政治家,英國工黨創始人之一。1932年世界裁軍會議的主要推動者和組織者
1935年卡爾·馮·奧西埃茨基(德國)政治記者和政論家,反法西斯主義者
1936年卡洛斯·薩維德拉·拉馬斯(
阿根廷)
時任阿根廷外交部長,因成功地調停查科戰爭而得獎
1937年羅伯特·塞西爾(
英國)
國際聯盟創始人
1938年南森國際難民辦公室
1939年未頒獎

[編輯] 1940年代
年份獲獎機構或個人獲獎原因或介紹
1940年未頒獎
1941年未頒獎
1942年未頒獎
1943年未頒獎
1944年紅十字國際委員會(
瑞士日內瓦)
1945年考代爾·霍爾(
美國)
前任美國國務卿,促成了聯合國的成立
1946年愛米莉·巴爾奇 (Emily Balch,
美國)
婦女爭取和平和自由國際同盟創辦人
約翰·瑞利·馬特(John Raleigh Mott,
美國)
世界基督教男青年聯盟主席兼創辦人
1947年英國教友會(Friends Service Council)與美國教友會(American Friends Service Committee)
1948年未頒獎
1949年約翰·博伊德·奧爾(Lord John Boyd Orr,
英國)
聯合國糧食和農業組織第一任總幹事,表彰其為消除飢餓所做的努力。

[編輯] 1950年代
年份獲獎機構或個人獲獎原因或介紹
1950年拉爾夫·本奇(
美國)
第一個獲獎的黑人,表彰其為調解阿以戰爭所做的努力。
1951年列翁·茹奧(Léon Jouhaux,
法國)
國際工會聯合會副主席,表彰其堅持不懈的反戰鬥爭和工人運動。
1952年史懷哲(
德國)
醫生,表彰其長期在非洲從事醫療工作的努力。
1953年喬治·卡特萊特·馬歇爾(
美國)
前任美國國務卿、美國國防部長,其倡導的馬歇爾計劃改善了西歐戰後經濟,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1954年聯合國難民署(
瑞士日內瓦)
1955年未頒獎
1956年未頒獎
1957年萊斯特·伯勒斯·皮爾森(
加拿大)
時任加拿大外交部長,因主張派遣聯合國緊急部隊(UNEF)解決蘇伊士運河危機而獲獎。
1958年喬治·皮爾(Georges Pire,
比利時)
1959年菲利普·J·諾埃爾-貝克(Philip J. Noel-Baker,
英國)
於兩次大戰間致力於解決戰爭製造的難民問題、救援組織,與和平工作。

[編輯] 1960年代
年份獲獎機構或個人獲獎原因或介紹
1960年艾伯特·約翰·盧圖利(Albert John Lutuli,
南非)
1961年達格·哈馬舍爾德 (
瑞典)
1962年萊納斯·鮑林 (
美國)
1963年紅十字國際委員會 (
瑞士日內瓦)
1964年馬丁·路德·金(
美國)
1965年聯合國兒童基金會 (
美國紐約)
1966年未頒獎
1967年未頒獎
1968年勒內·卡森 (
法國)
1969年國際勞工組織 (
瑞士日內瓦)

[編輯] 1970年代
年份獲獎機構或個人獲獎原因或介紹
1970年諾曼·布勞格 (
美國)
"農業綠色革命之父"、"集約化農業創始人
1971年威利·勃蘭特(
德國)
1972年未頒獎
1973年亨利·季辛吉 (
美國)
時任美國國務卿、美國國家安全顧問
黎德壽 (
越南,拒絕領獎)
1974年肖恩·麥克布賴德 (
愛爾蘭)
佐藤榮作 (
日本)
令日本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
1975年安德烈·德米特里耶維奇·薩哈羅夫 (
蘇聯)
1976年貝蒂·威廉斯 (
英國)
梅里德·科雷根麥桂 (
英國)
1977年國際特赦組織(
英國倫敦)
1978年穆罕默德·安瓦爾·薩達特(
埃及)
梅納赫姆·貝京(
以色列)
1979年德蘭修女 (
印度)

[編輯] 1980年代
年份獲獎機構或個人獲獎原因或介紹
1980年阿道弗·佩雷斯·埃斯基維爾 (
阿根廷)
1981年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 (
瑞士日內瓦)
1982年阿爾瓦·米達爾 (
瑞典)
阿方索·加西亞·羅夫萊斯 (
墨西哥)
1983年列赫·華勒沙 (
波蘭)
1984年迪斯蒙·圖圖主教 (
南非)
致力推動南非廢除種族隔離政策
1985年國際防止核戰爭醫生組織 (
美國麻薩諸塞州劍橋)
1986年埃利·維瑟爾 (
美國)
1987年奧斯卡·阿里亞斯·桑切斯 (
哥斯大黎加)
1988年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 (
美國紐約)
1989年第十四世達賴喇嘛丹增嘉措 (
中國[4])
為西藏自由和對非暴力和平解決西藏問題作出的努力

[編輯] 1990年代
年份獲獎機構或個人獲獎原因或介紹
1990年米哈伊爾·謝爾蓋耶維奇·戈巴契夫 (
蘇聯)
蘇聯總統,領導促進世界和平
1991年翁山蘇姬(
緬甸)
推進緬甸非暴力民主進程
1992年里戈韋塔·門楚·圖姆(Rigoberta Menchú Tum) (
瓜地馬拉)
1993年納爾遜·曼德拉(
南非)
弗雷德里克·威廉·德克勒克 (
南非)
1994年亞西爾·阿拉法特(
巴勒斯坦)
希蒙·佩雷斯 (
以色列)
伊扎克·拉賓(
以色列)
三人共同推進巴勒斯坦的和平獨立進程
1995年約瑟夫·羅特布拉特 (
英國)
帕格沃什科學和世界事務會議 (
加拿大)
1996年卡洛斯·菲利普·西門內斯·貝洛 (東帝汶)
何塞·拉莫斯·霍塔 (東帝汶)
1997年國際反地雷組織 (ICBL)
喬迪·威廉士 (
美國)
1998年約翰·休姆(
英國)
大衛·特林布爾 (
英國)
1999年無國界醫生一直堅持使災難受害者享有獲得迅速而有效的專業援助的權利

[編輯] 2000年代
年份獲獎機構或個人獲獎原因
2000年金大中(
韓國)
促成朝鮮與韓國兩方領導人會面,增進朝鮮半島與東亞和平。
2001年聯合國及聯合國秘書長科菲·安南(
迦納)
為他們對更有組織與和平的世界做出的努力
2002年吉米·卡特(
美國)
為他幾十年來一直堅持不懈為國際衝突尋找和平解決方案、致力於增進民主及改善人權以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努力
2003年希爾琳·艾芭迪(
伊朗)
為民主和人權,特別是為婦女和兒童的權益所作出的努力
2004年旺加里·馬塔伊(
肯亞)
為可持續發展、民主與和平作出的貢獻
2005年國際原子能機構及其總幹事穆罕默德·巴拉迪(
埃及)
在防止核能被用於軍事目的並確保最安全地和平利用核能方面作出了巨大的努力
2006年穆罕默德·尤納斯及孟加拉鄉村銀行(孟加拉)為表彰他們從社會底層推動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努力
2007年艾爾·高爾(
美國)及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
喚醒人們對全球暖化問題的重視
2008年馬爾蒂·阿赫蒂薩里(
芬蘭)
在過去三十年中致力於在幾個大陸解決國際衝突,並且做出重要貢獻。
2009年巴拉克·歐巴馬(
美國)
為表彰他在促進國際外交和各國人民合作所作出的非凡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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