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國道免費里程有法源
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賦予國道計程收費實施「免費里程」有法源,主管機關得依政策需求訂差別費率。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上午初審通過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會議主席、民進黨籍立委李昆澤裁示,全案提報下次院會處理前,不須經由朝野協商。
李昆澤會後受訪表示,修法4大重點,增訂公路通行費「減徵」與訂定「車輛行駛里程」訂定差別費率規定,也就是因應國道計程收費後,實施「免費里程」政策,賦予法律授權,由主管機關依政策需求訂定收費方式。
他說,增訂汽車運輸業派任未領有職業駕駛執照或不合格的駕駛人,主管機關得視情節輕重,不經限期改善,廢止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李昆澤表示,這是因應近年遊覽車意外事故增加,尤其去年發生太魯閣韓國團翻車案,肇事原因就是司機未領有職業大客車駕照,不熟悉駕駛所致。因為遊覽車屬於特許行業,撤銷營業執照屬於非常嚴重的處罰,希望可以改善遊覽車安全。
為避免國道走山事件再發生,李昆澤說,依現行法規公路機關只能勘查路權界線內,為確保完整性,可能會涉及私人土地,因此修法賦予法源在程序完備的前提下,得以進入公路路權以外的鄰近地區進入強行勘查或檢測。
他說,修法要求公路及市區客運應提供身心障礙者使用的無障礙設施、設備,納入營業申請的要件,以保障身障者使用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