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化空污追繳5.4億 3人起訴
台塑集團台化公司新港廠去年被嘉義縣環保局發現短報汽電共生廠的空污監測數據而少繳空污費,後經檢調介入調查後,檢方六日依詐欺罪起訴洪、江、劉姓等三位新港廠運轉課人員,並以違反空污法起訴台化公司。嘉義縣環保局也已對台化追繳空污費五億四千九百七十一萬餘元。
嘉義縣環保局每天接收台化新港廠排放廢氣的數據,均未發現超標,後來桃園縣爆發台塑企業變造數據之事,因此環保局加強比對,才發現台化新港廠的數據經過變造。環保局表示,目前已經加裝即時數據分析系統二十四小監測,防再度發生弊端。
嘉縣環局發現假數據 廠方訴願期已過
檢方指出,台化新港廠運轉課人員洪姓、江姓及劉姓等男子,自民國九十六年十月至一百年三月間,分別負責自動監測設施的軟體操作,為避免污染物排放值超出標準而被開罰,遭公司處分,於是利用監測軟體內的模擬功能,傳送不實數據。
環保局蘇姓承辦人員表示,去年他們發覺數據不符實際後,依鍋爐發電係數計算,追討五年短繳且加倍處罰的空污費多達廿億餘元,台化不服提出訴願,環保署訴願委員會認為應以汽電共生發電的係數採計才對,因此撤銷環保局原處分,環保局再依汽電共生發電係數計算,已於今年四月一日函令台化應補繳空污費五億四千九百七十一萬餘元。
台化總經理洪福源表示,空污費的部份將在期限內提起訴願。但環保局人員說,依規定,台化須在一個月內提出訴願,但目前已超過一個月,繳款期限則是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