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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貪汙?林益世可拿回1420萬

非貪汙?林益世可拿回1420萬

非貪汙?林益世可拿回1420萬

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收受陳啟祥6300萬元,台北地院認為,喬合約是選民服務,並非貪汙收賄,一審輕判7年4月,並要林益世吐回,恐嚇不當得利跟不明財產的錢,總共4880萬元,但這筆錢,比他收的錢還少,換句話說,林益世還可以拿回剩下的1420萬元,行同法院背書民代可收喬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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