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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教 月退縮水「晚點領」

軍教 月退縮水「晚點領」

行政院會昨通過教育、軍職年金改革方案,均有「晚點領」機制,大專院校教師將逐步延長為九○制(例如滿六十歲、卅年年資)才能領;軍士官可晚一至兩年退,專業技職軍士官更不受最大服役年限、年齡限制,盼能節約退撫基金支出。

根據政院版改革方案,公立學校教師月退休金起支條件,將逐步延長為九○制,不過為減少出現「阿公阿嬤教幼孫」現象,高中以下校(園)長、教師適用八五制。

所得替代率部分,現制為本薪兩倍乘上百分之九十五,將「少領點」、調降為不超過「現職待遇的八成」。

官員舉例,月薪七萬三、三年後退休的中小學教師,改革前月退七萬,改革後減一萬六、為五萬三千多元。

軍職人員退撫制度改革方案部分,除放寬各級軍士官最大服役年限一至二年,另訂定軍醫、軍法、特種電偵等具專業職能、技術或內勤特性人員,於服滿最大年限後仍可申請繼續服役。

另調整退休給付計算基準,從現行最後在職俸額,改採本階最後三年的平均俸額;如本階服役未滿三年者,則計算次一階最後三年平均薪俸,以避免「晉升即搶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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