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署公告美牛放寬進口 封殺絞肉
衛生署今晚公告「修正美國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定」,同步公告配套「進口牛肉檢疫及查驗管理辦法」,即日起生效。30月齡以下帶骨美牛將叩關,內臟與牛舌嚴檢,絞肉則予封殺。
根據「修正美國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定」第3項內容,美國牛肉及其產品如經發現2次不符輸入條件,政府得要求美方應暫停該工廠將產品輸入台灣。
「修正美國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定」並未提及任何牛肉部位,相關細節放在「進口牛肉檢疫及查驗管理辦法」。
對於高度爭議的美國牛絞肉進口問題,「進口牛肉檢疫及查驗管理辦法」中指出,「由於美國農業部對牛絞肉未簽發QSA(品質系統評估制度),我貿易主管機關不會對美國牛絞肉簽發輸入許可證」。
同辦法也規定,對於內臟及牛舌等產品,我國政府依批別實施解凍及組織檢查,以徹底防堵摻雜「特定風險物質」。
綜合這兩項公告,美國農業部根據牛齡證明文件或運用牙齒鑑定法區分年齡,對未滿30月的牛隻,切除其扁桃腺及迴腸末端這兩項「特定風險物質」,台灣對進口美國牛肉及其製品,依不同風險程度,實施5%到100%不同程度的查驗比率,以有效防杜摻雜任何危險物質。
30月齡以下牛隻的腦、頭顱、眼、脊椎、脊髓等部位,並不是世界動物衛生組織 (OIE)認定的狂牛症「特定風險物質」,先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表示,「原則不進口」;但上述兩項公告內容,都未明確提及該如何查驗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