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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素如120萬元交保 檢不服提抗告

賴素如120萬元交保 檢不服提抗告

台北市議員賴素如涉入雙子星收賄弊案,雖然以120萬元交保,但檢方不服決定提出抗告。因為檢調查出,賴素如在前年九月,透過中間人比了個一、五的手勢,也就是需要1500萬元,才能幫太極雙星在議會上護航,但太極雙星的金主程宏道認為太多了,殺價到一千萬,之後雙方又以一、三、六的比例談定分期給付,這當中的事證、對價關係看來相當明確。

涉入收賄弊案,市議員賴素如120萬元交保候傳,前捷運局開發處長賈二慶因為認罪10萬元交保,還有太極雙星金主程宏道,因為堅稱沒有行賄只是公關費,30萬元交保候傳,三個人組成的收賄三角,通通沒被押,檢方不服決定提出抗告。

就為了優先取得議約權,太極雙星早在前年開始積極佈局,根據檢方調查,由程宏道主導,要賈二慶找夠力的市議員幫忙,才會透過賴素如的弟弟找上電機公司老闆彭建銘牽線,請賴素如在議會質詢上護航,至於價碼傳出賴素如比了個一五的手勢,意思就是需要1500萬,其中500萬說要打點其他五名市議員用,但程宏道認為太多了,你來我往殺價一番後,決定1000萬元,而這1000萬元就有兩種分法,一種是以一三六的比例來分配,由彭建銘先代墊100萬,法案一讀通過再給300萬,二讀通過就可以付清剩下的六百萬元;另一種則是彭建銘代墊100萬,等太極雙星拿下標案,並且與市府簽約後,再給後謝金900萬元,只是一讀過關二讀沒過,賴素如也才沒有再拿到錢。

雖然面對鏡頭不肯多說,但法庭上賴素如強調100萬的確有收,但不是賄款是政治捐款,只是從時間點來看,2011年9月雙方談定價碼和付款比例,10月彭建銘交付100萬元後,11月賴素如便在議會上提案,讓私地主有找合作夥伴的優先投資權,雖然2012年1月二讀沒通過,11月太極雙星爆發弊案流標,賴素如也退回100萬元,但這當中的對價關係,似乎也已經很明確,看來賴素如第一關收押通過了,但接下來還有難關等著她,向法官說清楚講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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