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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王朝御用二十五寶之垂訓之寶

清王朝御用二十五寶之垂訓之寶

  垂訓之寶,清二十五寶之一,通高10.5cm,印面13×13cm。碧玉質,交龍紐。據《交泰殿寶譜》,此寶作“以揚國憲”之用。
  垂訓之寶璽文朱文,玉筋篆,左滿文,右漢文。  
  垂訓之寶制度規定其“以揚國憲”,頒佈向全國庶民宣揚國威、皇帝功德的論旨,鈐此寶。
  垂示教訓。《文選‧夏侯湛<東方朔畫贊>》:“傲世不可以垂訓也,故正諫以明節。” 劉良 注:“傲慢理不可以垂教後人。” 三國 魏嵇康 《答釋難宅無吉凶攝生論》:“夫先王垂訓,開端中人。” 明 李贄 《答馬曆山書》:“雖各各著書立言,欲以垂訓後世,此不知正墮在好為人師之病上。” 清 陳熾 《<盛世危言>序》:“顧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空文垂訓,道可傳而器不可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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