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涉貪被訴女檢 陳玉珍收賄2325萬破紀錄
高檢署女檢察官陳玉珍是司法史上首位被偵辦的女檢察官,收賄金額也破司法官貪瀆紀錄;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對於在婦女節起訴她表示,「非常遺憾!」
最嚴厲之刑 扁案後首見
所謂「最嚴厲之刑」就貪汙而言,指的就是無期徒刑,過去特偵組查「扁案」也是對前總統陳水扁祭出此刑,連帶所及,特偵組對陳玉珍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時期犯罪,認為她的主官前板橋地檢署檢察長楊森土監督不周,將楊報請法務部審核,移送監察院審查。
特偵組除依貪汙罪起訴陳玉珍外,另查出陳玉珍好友、前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郭學廉涉嫌協助陳玉珍洗錢,依洗錢罪起訴郭,電玩業者即本案爆料人施永華,被依行賄罪起訴,但因他自首建議減刑。
起訴事實認定,司法官24期的陳玉珍先後向電玩業者收賄81次,收賄橫跨一、二審,她包庇在新北市三峽區「華加」、「神爺」電子遊戲場的實際負責人施永華,由施自88年12月起按月給付陳玉珍25萬元。
陳玉珍從宜蘭地檢署調板橋地檢署後,仍繼續包庇施永華,利用分案規則漏洞,將施永華安排的人頭陳姓負責人案件不結案,以便將案件集中她一人手中,予陳19次不起訴,又假借扣押交付保管機台之名,下令將被警方扣案的機台還給業者,使業者繼續牟利。
91年6月,施永華想擴大營業,在新莊區設「永佳」電玩分店,仍找上陳玉珍幫忙,陳按月再向施索賄10萬元,如出一轍利用分案規則護航業者。
陳玉珍93年9月調升高檢署檢察官,已脫離偵查實務,仍藉由督導一審辦案的名義,對板橋地檢署承辦賭博電玩案的檢察官施壓,讓施認為其仍有重大實質影響力,施則繼續按月給付賄款,陳玉珍囑咐施小心營業,不要被抓到,並協助業者違法調閱通聯紀錄,總計收賄2325萬元。
特偵組表示,陳玉珍從去年11月13日被法院裁定羈押後,郭學廉對於陳玉珍貪汙收賄的事實更加心知肚明,為免自己提供讓陳玉珍使用的帳戶內資金遭查扣,在同月16日,致電凱基證券營業員,以本人及妹妹授權委託買賣股票的受任人身分,表示願以當日跌停板價全數出售股票。
由於郭妹在凱基證券的股票帳戶,於95年6月起,只授權陳玉珍及其母親代為下單買賣股票,因此郭乃要求不諳股票買賣的母親與營業員通話,自己則在一旁口授指導;後郭學廉陸續將含有陳玉珍貪汙所得的銀行帳戶內款項2642萬餘元,提領一空,以此方式掩飾陳玉珍的重大犯罪所得,阻礙司法機關的偵查及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