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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歷代公主額駙資料匯總

清朝歷代公主額駙資料匯總

  “格格”原為滿語的譯音,譯成漢語就是小姐,姐姐之意。清朝貴胄之家女兒的稱謂,即婦人之爵名。
   清朝前身“後金”初年,國君(即“大汗”)、貝勒的女兒(有時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婦女)均稱“格格”,無定制。例如,清太祖努爾哈赤的長女稱“東果格格”,次女稱“嫩哲格格”。清太宗皇太極繼位後,於崇德元年(一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兒開始稱為“公主”,並規定皇后(即中宮)所生之女稱“固倫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養女,稱“和碩公主”。“格格”遂專指王公貴胄之女的專稱。例如,皇太極的次女馬喀塔(孝端文皇后所生)初封固倫長公主,後改為“永甯長公主”,複改為“溫莊長公主”。由此可見,現在影視劇中把皇帝之女稱作“格格”是不準確的(如,“還珠格格”、“十八格格”... ...)。順治十七年(1660)始把“格格”分為五等,即:
   一、親王之女,稱為“和碩格格”,漢名為“郡主”;
   二、世子及郡王之女,稱為“多羅格格”,漢名為“縣主”;  
   三、多羅貝勒之女,亦稱為“多羅格格”,漢名為“郡君”;  
   四、貝子之女,稱為“固山格格”,漢名“縣君”;
   五、鎮國公、輔國公之女,稱“格格”,漢名“鄉君”;  
   此外,“公”以下之女,俱稱“宗女”。“格格”之稱一直沿用至清末民初之際,才漸漸終止。例如清高宗(乾隆帝弘曆)一生共生了十個女兒,其中有五人因早歿沒有加封,另外五個女兒,加封為公主。即第三女(孝賢純皇后生),封固倫和敬公主;第四女(純惠皇貴妃蘇氏生)封和碩嘉公主;第七女(孝儀純皇后生),封固倫和靜公主;第九女(孝儀純皇后生),封和碩和恪公主;第十女(妃汪氏生),封固倫和孝公主。她是個例外,因為她是在乾隆六十五歲時生的,是乾隆帝最鍾愛的女兒,後下嫁給和紳的長子豐紳殷德。她本應封為和碩公主。但乾隆破例把他封為“固倫公主”。此外,乾隆帝還收養了其弟弘晝的一個女兒,後來加封為和碩和婉公主。
   從以上事例來看,清朝從皇太極開始就已經不把皇帝的女兒稱作“格格”了,一般均稱為“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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