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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珍涉貪案 特偵近日偵結

陳玉珍涉貪案 特偵近日偵結

特偵組偵辦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涉貪案,陳玉珍羈押期在3月12日期滿,承辦檢察官已著手撰寫起訴書,近日將全案偵結。

另外,陳玉珍不滿特偵組將她位於台北巿及新北巿樹林區的2處房產,逾新台幣1250萬元,以及銀行的存款及有價證券,共逾770萬元,都予以扣押,至今已3次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準抗告,但都經院方裁定駁回。

根據裁定書指出,陳玉珍涉嫌於民國89年至95年間,違背職務包庇賭博電玩業者施永華經營賭博電玩店,並前後多次向施永華收取賄賂,犯罪所得高達2325萬元,經特偵組檢察官審酌,為保全將來依貪污治罪條例辦理犯罪所得財物的追繳等程序順利進行,因此扣押陳玉珍相關財產。

裁定書表示,扣押物包括位在台北巿及新北巿樹林區的房產,共計3筆土地、2筆建物,公告現值合計為1250萬8500元;以及帳戶內有價證券662萬4530元與存款總額108萬2379元。

裁定書指出,陳玉珍被扣的房地、有價證券及存款總計2021萬5409元,並未超出特偵組目前調查所認定的犯罪所得2325萬元,認定扣押處分適法。

特偵組調查,陳玉珍涉嫌收受電玩業者施永華賄賂、包庇賭博,依涉有貪污等重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去年11月13日向北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方今年1月間向北院聲請延押,北院1月11日裁定從1月13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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