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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灣有條件通過 沈世宏:符合規定

美麗灣有條件通過 沈世宏:符合規定

新頭殼newtalk 2012.12.24 謝莉慧/台北報導

爭議長達8年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經台東縣政府22日「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後,內政部長李鴻源今(24)日表示,縣府有條件通過環評,下一步就是條件如何履行、監督等問題,但這是地方自治項目,與內政部有關的部分,營建署會與縣府討論。至於環保團體認為環評委員的代表性有疑義,會議結論也沒有明確說明「條件」為何。對此,環保署長沈世宏今天也回應表示,台東縣的環評符合環保署的規定,沒問題。

李鴻源強調,有條件通過並不等於通過,他以前給學生考試也常「有條件通過」,但最後也常沒畢業,因為「那個條件不見得是你能通過的」。

另由於這次環評過程未開放媒體採訪,被批評是「密室會談」;而且15名審查委員中僅出席8名,其中3人還是台東縣政府的一級主管,包括台東縣政府環保局長黃明恩、台東縣政府建設處長許瑞貴和台東縣政府農業處長劉榮堂,違背利益迴避原則。

對此,環保署長沈世宏表示,環保署規定的應迴避人員為縣長、副縣長、祕書長及主辦的觀光旅遊處處長,當天縣府的出席人員符合規定,「環保署後來新的規定是,直接管轄單位迴避,旁邊的單位就不迴避。」

此外,有關環保團體批評「有條件」通過環評所公告的內容,僅寫到「必須落實履行承諾事項,並應落實監督機制」,而且是在「密室討論」中做成「有條件通過」的決議,應屬無效。對此,沈世宏則表示,當時會議處於很紛亂的情況下,台東縣府的做法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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