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騙宋新妮等藝人 女主嫌遭訴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4日電)林姓女子被控以低價購買BMW轎車和3C產品,詐騙藝人宋新妮、藍心湄等人並詐得新台幣1300多萬元。北檢今天將林女起訴。
台北地檢署公布的起訴書指出,41歲在押的林姓女子有多件詐欺前科,在民國85年間就以有廣告車、贈獎車可以低於巿價甚多的價格,騙取他人財物。
起訴書指出,林女在今年2月間化名「林茹」並佯稱是網際娛樂公司的業務經理,以獲得廣告商贊助名義接近藝人宋新妮,經取得宋新妮信任後,開始對外宣稱她是宋新妮多年好友,藉此打入演藝圈行騙,不僅謊稱可以用巿價2到5折價格買到廣告商抽獎車、以7000元到1萬2000元就可購得iphone4S手機,就連雙B轎車也能低價買到。
檢方表示,藝人宋新妮、藍心湄、庹宗康及劉甄蓁(甄莉)等人受林女邀約去BMW展示中心看車,林女為免事跡敗露,向宋新妮表示,要以公司名義訂車才有優惠且不得詢問業務廣告車的車價。宋新妮等人信以為真,陸續付錢委託林女代購車子及手機等3C產品。
檢方查出,林女騙得1303萬元後,還開空頭支票唬人,她打著宋新妮名號到通訊行拿了70支iphone4S手機(巿價約179萬元),完全沒有支付款項。
北檢今天偵結,認定林女共犯下16次詐欺行為,依詐欺取財等罪嫌,將她起訴。101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