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護照
◎如何辦理護照
民國100年7月1日起,首次申請護照須先至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之任一戶政事務所填妥普通護照申請書並作人別確認後,再將普通護照申請書併同申請護照應備文件才能代辦護照。
若非首次申請護照則繳交舊護照就可不需至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
護照規費為每本新台幣1600元。但未滿14歲者、男子年滿14歲之日至年滿15歲當年 12月31日 及男子年滿15歲之翌年 1月1日 起,未免除兵役義務,尚未服役致護照效期縮減者,每本收費新台幣1,200元
旅行社 代辦1900元
請準備資料
1.身份證正本(1份)
2.未滿20歲者附上父或母身分證正本(1份)
3.舊護照(1份)
4.六個月內正面拍攝之2吋白色背景彩色照片(背面請填妥申請人姓名且照片規格請參閱備註欄)(2份)
5.退役證明正本(1份)
6.填妥並簽名的普通護照申請書。(1份)
◎護照過期重辦
1.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
2.兩吋彩色相片兩張(可先至照相館拍攝護照用相片,與新式身分證同,老闆會留意相關規定,費用一組四張200元)
3.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如為16~20歲役齡須有父或母身分證正本.如已過45歲不需兵役證明)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一
5.護照費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