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娶禁忌
台灣俗語:「種到歹田望後冬,娶到歹某一世人」,婚姻是一輩子的事,總是希望新人能白頭偕老,因此在嫁娶的每一個過程都有必需遵守的禁忌。
首先在尋找對象時就有年齡(忌差三、六、九)、生肖(忌龍虎鬥、羊入虎口、兩虎相爭、雞飛狗跳)、同姓、特定姓氏不婚(如張廖簡、董楊、柯蔡或宜蘭陳林李)等,此外更有八字不合、斷掌(斷掌查某守空房)、額頭紋(額頭叉剋大家)等禁忌。
傳統婚禮過程繁雜規矩甚多,現代婚俗已簡化到僅存說親、訂婚、結婚、歸寧幾項儀式。而且每一階段各有禁忌。現代婚俗已鮮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通常男女朋友在交往一段時間之後,就請長輩或民代前往「講親晟」。提親一般是商議聘金、嫁妝、喜餅數量,提親不可說不吉利的話,且不得接受女方招待,甚至連水都不能喝,因婚事未決互不虧欠。
訂婚時戴戒指忌將戒指套到底才不會將對方「壓落底」;聘金分大小訂,收聘禮時只收小訂,不可收錯或全收。男方所送訂婚「十二禮」,其中豬肉塊必需將肉剔下,豬骨則需送還男方,代表「吃恁的肉,無啃恁的骨」,表示不過分之意;喜餅也必需送回六或十二盒;新人不得吃自己的喜餅,否則會將自己的福氣吃掉;傳統的喜餅俗稱「大餅」,忌烘烤得太焦否則新娘會「赤扒扒」。
訂婚之後由女方請客,但需由男方付費,稱為「壓桌錢」。訂婚宴客的男方親人不可吃到最後一道菜(吃到底表示很過分),需提前離席,而且雙方不得說再見或邀請親家常來,據說否則會再婚。
結婚禁忌更多,首先男逢九歲不婚、逢孤鸞年不婚,兄弟不得在一年內結婚(會分掉福氣)、鬼月不婚等禁忌。結婚前一天「安床」之後忌獨睡新床(「睏空舖無死?就死某」),新娘禮俗則忌有口袋否則會將娘家財富帶走,迎親人員、禮車則以偶數為原則。
新娘出家門忌見天,需以黑傘(北部)或米篩(南部)遮掩。禮車開動時新娘丟扇子表示丟掉「歹性地」,扇子拾回之後不可讓新娘再見到否則會「舊性復發」。
新娘進門前要跨烘爐,代表潔淨和代代生湠、踩破瓦才會生男丁(弄璋不弄瓦),入門時忌踩踏夫家門檻(象徵挑釁),新娘進大廳時嚴禁家人在場,否則日後將會「對沖」,台灣婚俗新娘入門家人需迴避,只有媒人、母舅、伴郎(娘)陪同,電視上所表演的「一拜天地、二拜高堂」等拜堂儀式在民間絕無此事。
新人拜神祭祖時由母舅點燃香和燭,插香時忌將香重插,否則將再婚。新人入洞房忌坐在床沿否則懷孕時會害喜,洞房內禁止不淨者、屬虎(象徵白虎煞)和姑字輩如小姑、姑媽、姑婆入內,因姑與孤諧音。
結婚禮金忌單數必是偶數,代表祝福對方雙雙對對,結婚未滿四個月不得參加別人婚禮(喜沖喜),守喪者更不可參加(喪沖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