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免稅、扣除額調高3000~4500 最低級距門檻提高2萬
財政部今(21)日表示,由於消費者物價漲幅已超過3%,因此正式公告將102年度的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調高3000~4500元,課稅級距的金額也予以調整,其中,適用第一級級距的門檻也由50萬元提高2萬至52萬元。
財政部公告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之金額如下:
一、免稅額:將由現行的每人8萬2,000元提高3,000元至8萬5,000元;年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免稅額也由12萬3,000元提高4,500元為12萬7,500元。
二、標準扣除額:由現行的個人7萬6,000元提高3,000元至7萬9,000元;有配偶者由現行的15萬2,000元提高6,000元至15萬8,000元。
三、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由現行的每人每年10萬4,000元調高4,000元至10萬8,000元。
四、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現行的每人每年10萬4,000元調高4,000元至10萬8,000元。
另外,綜所稅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也分別予以調整,其中,第一級適用5%稅率的課稅級距由現行的0~50萬元調整為0~52萬元;第二級適用12%稅率的課稅級距由現行的50萬1元~113萬元調整為52萬1元~117萬元;第三級適用20%稅率的課稅級距由現行的113萬1元~226萬元調整為117萬1元~235萬元。
第四級適用30%稅率的課稅級距由現行的226萬1元~423萬元調整為235萬1元~440萬元;第五級適用40%稅率的課稅級距由現行的423萬1元以上,調整為4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