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腫瘤的預防
骨腫瘤從整體上考慮,包括髮生在四肢和軀幹任何部位及其所有軟組織在內的腫瘤病變,而不論原發性還是繼發性或轉移性腫瘤。按性質可分為良性和惡性,還有的介於兩者之間,我們稱之交界性腫瘤;骨腫瘤不僅影響患者的成長發育、日常生活,對其生命健康、生活質量亦嚴重威脅。以致人們要麼「談瘤色變」,草木皆兵,要麼麻木不仁,在生活中我行我素,而對如何預防,早期發現骨腫瘤卻是茫然無知,這種現狀令人堪憂。骨腫瘤是骨科疾病中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最近二十年來我們在骨腫瘤的診斷、影像學、外科分期和治療方法上有了很大的進展。如治療方法上在過去用截肢術而存活希望不大的情況下,現在協和醫院骨科已常規使用有效保肢手術,使我們許多病人不但生命得以挽救,而且也能保存一個有用的肢體,重新回到美好生活中。但是這並不意味骨腫瘤的治療問題都已完美解決,在我們面前還有許多問題有待探索,這些問題不僅在於醫生嫻熟的手術技術,或高超的影像技能,更重要的是有待我們的醫生和廣大患者重視骨腫瘤的預防。有三個最緊迫的理由使我們必須重視骨腫瘤的預防:骨腫瘤的發病率、預防控制的趨勢、個人及社會承擔的大筆費用。正是因為骨腫瘤發病在日常診治中並不是較多見,往往沒有引起人們對它的足夠重視,但在人口眾多的我國,其發病絕對數卻相當龐大,在協和醫院每年我們接診的這類病例數目就不在少數,同時見到這些病人往往面臨很大的痛苦,甚至威脅到生命,對整個家庭也帶來極大的心理不安和經濟上的困擾。在如今醫療保健的費用呈指數上升的大環境下,與疾病、損傷及肢體致殘相伴隨的生產能力的損失進一步加劇了患者家庭經濟緊張。基於以上原因,我們要重視骨腫瘤的預防,了解怎樣避免其發生。 預防醫學上骨腫瘤有「三級預防措施」即從三個主要環節阻斷其發生髮展: 一級預防(即病因學預防)是指對一般人群消除或降低致癌危險因素,促進健康,防患于未然,減少接觸環境中的有害因素,以利於減少骨腫瘤的發生率; 1、物理因素與骨腫瘤: a、電離輻射(包括放療)可致骨腫瘤,主要是內照射,特別是親骨性放射性核素(如鐳)是誘發骨腫瘤的主要因素。與鐳接觸的工作人員有發光塗料工人、化學工作者和接受口服或靜脈注入鐳藥物治療的病人。電離輻射污染防止措施主要有核企業廠址應選擇在合適的地區並進行檢測,工廠工藝流程及設備應安全,廢水廢氣經凈化處理,對醫務和科研工作者及相關行業的工作人員應加強防範意識,採取防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