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納入6項特定所得者
二代健保將於明年元月1號正式上路,「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行政院衛生署也已於昨日核定,未來二代健保實施後,民眾及投保單位除負擔現有保險費外,民眾有6項特定所得者應按費率2%計收補充保險費。
衛生署表示,補充保費包括額外獎金收入,如年終、三節獎金、績效獎金及紅利等,只要全年累計超過個人投保金額四倍,超出的部分就要加收補充保費。除獎金扣繳補充保費沒有下限外,其他包括兼職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而每筆徵收門檻,也由原來的兩千元調高到五千元,單次給付以一千萬元為上限,只要達到扣取標準時,扣費義務人於給付時,應「就源扣繳」。
但針對利息所得為簡化扣繳流程,其單次給付未達新臺幣20000元者,扣費義務人併得於次年1月31日之前,依照規定格式造冊,彙送給保險人,由保險人逕向保險對象收取。
而為特別照顧兒童及少年、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或勞工保險投保薪資未達基本工資的身心障礙者、在國內就學且無專職工作的專科學校或大學學士班學生及家庭主要收入卻入獄、服役、重病等致經濟困難者,兼職所得未達基本工資18780元者,將免予扣繳補充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