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不得販售隱形眼鏡 當心恐觸法!
隨著隱形眼鏡的流行,許多愛美的朋友們,常會配戴各式各樣的隱形眼鏡,如:角膜變色片、角膜放大片等,來使自己的眼睛更加動人,民眾或業者常因看準網路購物的方便性,因而藉由網路平台刊登販售或代購來路不明、無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的隱形眼鏡,針對此行為衛生局除加強網路稽查外,呼籲民眾切勿透過網路購買未經核准製造或輸入之隱形眼鏡,以避免因不當使用,引發嚴重的視力傷害後遺症,後果不堪設想。
依藥事法規定,隱形眼鏡屬醫療器材列管,須經行政院衛生署查驗登記,領得「醫療器材許可證」後,才可由該許可證申請之藥商或其授權者輸入、販售,且依現行規定,並未核准網路虛擬通路販售藥品或醫療器材,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500萬元罰鍰。另外,購買隱形眼鏡時,應向合法之藥商選購,並注意包裝上是否有依規定標示「商品中文名稱」、「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製造廠名稱及地址」等事項,以保障自身健康。
衛生局再次呼籲,切勿在網路上自行販售未經行政院衛生署核准之隱形眼鏡及藥物,此行為已觸及刑責,民眾勿因一時的蠅頭小利而貪小失大。欲查詢產品資訊,可參閱衛生署藥物許可證資料庫,以供購買產品參考。